中国《新闻周刊》:孙志刚案件我们要注意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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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2日15:01 中国《新闻周刊》 | ||
黄村街派出年:惨剧序幕在这里拉开。 对人命关天的大事都如此麻木不仁,真正是当官做老爷。如果这种作风不改变,类似于孙志刚事件的案子还会继续发生,百姓的人权依然没有保障 文/茅于轼(天则经济研究所常务理事) 孙志刚案件的真相据说已经侦察出来,主要是七八个被收容的人打死了孙志刚,与收 这样的“真相”实在疑点太多。这七八个人和孙志刚无怨无仇,为什么要打他?而且竟然打死了?打人的动机是什么?孙志刚来到时已经受伤,怎么还能和人打架?如果是这些人打死了孙志刚,为什么还把他们放跑了?而且他们自己打死了人也不像许多真正犯了罪的人那样离家出走,到处藏躲,而是在家坐等抓捕归案? 现在孙志刚已经死了,再也不会说话了,他到底被谁打死的,就看活着的人怎么说。真正的凶手面临打死人要偿命的危险,会不顾一切想方设法把责任推给别人。只要他手里还有可以打死人的权力,这份权力现在还可以使用,推卸责任,嫁祸于人,是不难做到的。最后,最最没有权力的人,就很可能成为替死鬼。 谁最没有权力?最容易受陷害?就是那些和被打死的孙志刚一样的人,就是那些被收容遣送的人。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逻辑。现在我们正在看到这一幕,由有打人特权的人当导演,让无权无势的人当演员,有点像古罗马斗兽场让两名奴隶表演角斗。 把调查孙志刚案件交托依然可以行使打人特权的人。能调查出什么结果来,这不是再清楚不过的吗? 本来我们是想要为孙志刚申冤,如果不改变这种调查侦讯人员的结构,弄得不好,反而会制造出一批新的冤假错案。 应该说,孙志刚被打死,很大程度上是偶然的。看管人员和孙志刚无冤无仇,不会故意把他往死里打。多数人合乎情理的猜想是孙志刚对收容不服,申辩了几句,口气硬了一点,冒犯了这批有特权的人,所以看管人员打他想教训教训他。没想到出手太重,竟然打死了。 而现在让这批人参与调查,则必然会造成新的冤假错案。这具有必然性。我们为了防止偶然发生的侵犯人权的事,却制造出必然发生的,更严重侵犯人权的事。结果是特权在手的人可以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地横行不法。这样的话还不如让孙志刚沉冤不白。因为我们还没有为冤枉的人伸张正义的起码条件。 真正的凶手,一方面要找替罪羊,另一方面还要隐瞒真相。所以可以预期,他们会把了解真相的人一个个威逼利诱,不让他们说话,更不让他们出庭作证。按照《南方都市报》最早的详细报导,可以作证的人不下十几个。我猜想,他们每一个人都经受着巨大的压力,是说真话,还是屈从权力说假话;是出庭作证伸张正义(这样做要冒巨大风险),还是不吃眼前亏,逃避责任。 他们正经受着严格的良心的考验。我们可以看到,一出正义和邪恶的惊心动魄的斗争正在展开。对于被卷入的各方来说,这是生与死的搏斗,不容有丝毫的松懈。 我们知道,死刑不能滥用,从宣判到执行仅仅几个月,不但不人道,而且妨碍真实案情的揭露。孙志刚案件很典型地作了说明。如果作案人不是面临死刑的威胁,他们不至于付出巨大代价去隐瞒真相。一个人为了求生,可能不惜代价去做任何伤天害理的事。在“从重从快”的政策下,犯人在一两个月内就被执行了,如果有冤情,永远不会再有出头之日。对制造冤案的人倒是让他们坐进了保险箱。 孙志刚案件更有一个重要方面,要发动全社会来关注,来追究,来检讨。这就是孙志刚的家属为了申冤,到许多部门上访投诉,无一受理,最后还是《南方都市报》做了详细采访,发表了事实真相这才被社会公众所了解。我们要问,作为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有关部门去做什么了?他们为什么如此冷漠?连普通人的同情心都没有。他们配做政府官员吗? 对人命关天的大事都如此麻木不仁,真正是当官做老爷。如果这种作风不改变,类似于孙志刚事件的案子还会继续发生,百姓的人权依然没有保障。因此孙志刚家属走访过而且没有得到支持的所有政府部门都应该做出检讨,不称职的干部要教育或者调离原来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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