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谈:劳动仲裁 不要伤了职工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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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13:0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阿翔 劳动仲裁的地位和作用日显重要,它愈来愈受到企业和职工的关注。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日趋完善及劳动者法律意识的增强,当劳动者与企业发生了劳动纠纷后,劳动仲裁便成为解决双方纠纷、争议的重要途径。然而,在基层采访中,我们 某县劳动仲裁部门半年之内没办一起案件,是该县没有劳动纠纷案件发生吗?答案是否定的。据该县一些职工反映:劳动仲裁部门对他们的申诉基本上不予立案,找出种种理由搪塞,或曰“超过申诉时效”,或曰“不属于受理范围”。采访中,笔者又得知一条信息,即仲裁办案人手太少,忙不过来。难道这些都应成为“理由”吗?! 另一个不正常的现象是,劳动仲裁部门在企业与职工之间经常扮演“老好人”的角色:不予立案,说不过去;立案吧,又不愿“得罪”企业,尤其是那些在当地颇具实力的企业。劳动仲裁部门受某某领导明示或暗示,先给企业打招呼者有之,开庭前后应企业之邀吃请者也有之……总之,把困难职工放在了一边。 上述情况尽管只是劳动仲裁工作中的个别现象,但它给劳动仲裁部门履行职责带来了负面影响。现实中,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他们非常想通过劳动仲裁部门获得法律支持,这本身就体现了职工对劳动仲裁部门的信任。所以,劳动仲裁部门应把这种信任作为鞭策自己秉公办事的动力,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热情接待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公正执法,依法裁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