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法律奈何不了艾滋病患者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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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14:37 燕赵都市报 | |
武汉一男子在街头持刀抢劫,警察却不得不将其放走,因为他是艾滋病患者。当地警察说,抓他和放他,已是家常便饭,“真不知道该怎么管他”。(《楚天都市报》9月15日报道) 警察之所以放人,盖因没有地方关押他。艾滋病是一种传染病,为了防止群体感染,对患者的关押需要较为特殊的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中规定,看守所收押人 艾滋病患者在我国逐年增多,他们整体的生存状态令人堪忧。艾滋病患者犯罪也无从监管,已经发展成一个严重的问题。首先,它使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打击。这不光令武汉警方头疼,据报道,今年3月,杭州警方在一次反扒活动中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其中有5人是艾滋病感染者,对这5人警方当晚无奈释放。这些人继续浪迹社会,危害公共安全。 其次,当他们知道法律奈何不了他们时,更加放纵,甚至把艾滋病作为“护身符”,肆无忌惮地危害公共安全。有的地方出现过艾滋病患者拿着带血针头抗拒警察的事件,法律的尊严受到严重挑战。 如何处置违法犯罪的艾滋病患者,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回避它,只会让社会为之付出更大的成本。现在看来,解决这一问题应该没有法律上的障碍,关键是操作层面的完善。这些人是“双重身份”,一方面是犯罪嫌疑人(或者是罪犯),另一方面是需要救治的病人,处置他们就不能简单地“隔离”、“集中”,还要辅以相应的治疗。 为社会提供公共安全,是一个责任政府的首要职责,我们不能坐等这个问题积重难返时再加大投入,到那时,社会所付出的成本可能远远超过所能承受的负担,政府应当积极寻求解决途径,在资金困难与供给公共安全方面求得一个平衡。 -柳长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