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成为“卖赃之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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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8日12:08 国际先驱导报 | |
本报驻香港记者白冰 夏文辉 9月上旬,香港贞观国际宣布将拍卖圆明园“铜质狗首”,舆论哗然。 首先是“狗首”真伪引起了专家争议,贞观国际拍卖(香港)有限公司总顾问林稽光坚称,“狗首”已经有三四名外国专家鉴定过了,为真无疑。 8月18日,备受关注的保利艺术博物馆和中国抢救海外流失文物专项基金宣布他们将不参与“狗首”竞拍,因为他们认为这个“狗首”和以前购买的的铜像不是同一套。保利艺术博物馆馆长蒋迎春说,“狗首铜像”和保利集团已购回的铜像有本质的区别,就像“黑人和白人的区别”。 比“真假狗首”更引起业界关注的是,三年前的“三兽头”拍卖就曾经引起了“国宝能不能拍卖”的风波,此次“狗首”之争又唤起了民众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不少人认为,国宝应该名正言顺地追讨回来,而不应该利用拍卖行“销赃”。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发言人说,港府曾向该拍卖行了解事件的情况。港府已研究是否立例禁止在香港出售国宝。由于问题涉及个人私产,对出入口文物商人及收藏家带来影响,所以短期内不会推出新法例。 虽然林缉光表示,很多国宝都是经拍卖而回流中国,例如宋徽宗的花鸟画,外界不应对不同的国宝,持有双重标准。贞观国际拍卖还是于港府表态的同日发出新闻稿,指拍卖“铜制狗首”事件引起各方争议,决定搁置拍卖。但由于种种迹象显示,贞观国际的关于“狗头”拍卖的消息发放异常混乱。截至记者发稿,“贞观国际”会否如期于10月26日在香港拍卖“铜铸狗首”仍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 无论狗首是真是假,会否拍卖,香港正在成为大量外流中国文物的“集散地”,却是一个公认的事实。 中国文物充斥香港拍卖场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在佳士得拍卖公司看到,清乾隆时期的自鸣钟“鎏金铜镶嵌珐琅亭顶音乐钟”、“明永乐青花绶鸟荔枝纹大盘”、“青花花卉缠枝牡丹纹大梅瓶连盖”、明永乐镏金铜文殊菩萨坐像等大量文物珍品。当记者问到拍卖文物的来历时,佳士得负责人说:“佳士得为卖家的代理人。拍卖品的成交合约,则为买家与卖家的成交合约。因此,我们要为文物的主人保密,不能告知你们姓名。在拍卖之前,都会鉴定拍卖品。” 苏富比和佳士得是全球最大的古董拍卖公司之一,拍卖范围相当广泛,每年举行的各种拍卖场次也很多。中国古董更多地流入国际市场,因而这两家的中国古董拍卖越发热络。 这两家拍卖公司一般在拍卖的前几天,将所有的所拍的文物都公开展出,进行预拍,媒体先期介绍宣传和公众提供仔细观看的机会。拍卖开始后,在拍卖厅投影屏幕的右边部分显出了物品的图片,占了大部份屏幕,屏幕左边是起拍价和一些币种与美元的比价,有法郎,德国马克,英镑,欧元,日元,港币等。 在拍卖场上卖出价是在成交价上再加手续费,分三级计算。手续费归拍卖行。温文儒雅的年轻拍卖师身着西服,总是挂着迷人的微笑,令人一见便生好感。台前右方有排长桌,坐着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好几样古董都是通过电话买下的。 拍卖行每次拍卖前都要制作一本精美的画册,介绍本次拍卖文物,并附有“书面竞投表格”。在拍卖场内,许多人的膝头上都摊放着这本工景致目录,不少人还将成交价记在目录上。其实拍卖后的第二天就能从拍卖行的网站上查阅到卖价,通过卖价又可反算出成交价。拍卖中经常有人进进出出,但很安静。就连竞标时,除拍卖师的声音外也听不到其他杂音。 拍卖中,记者看到有时是场内的人互相竞标,有时是场内的人与电话互相竞标,有时是电话与电话互相竞标,有时则是拍卖师与对方竞标。当拍卖师竞标时其实代表另一些不到现场也不通过电话而参加拍卖的人。你事先给定一个最高价,拍卖师从起拍价开始跟对方竞标,如果对方退出,你就算买成了,如果对方超过了你事先给定的最高价,拍卖师就宣布退出。成交后,拍卖师把成交价和购买人的编号一并记录下来。 近几年的香港拍卖场上,中国文物一直是“大热门”之一,就在拍卖公司“专业”的服务中,一件件来路不明的中国文物流向海外。 拍卖“流失文物”现象难禁止 2000年,香港苏富比拍卖行和佳士得拍卖行不顾中国政府劝阻,公开拍卖的圆明园大水法前12铜兽头中的虎头、牛头和猴头,在香港引起很大争议,以至拍卖会开始时,示威者仍然举着“停止拍卖贼赃,立即归还国宝”的牌子,现场一度发生小冲突。示威者谴责香港特区政府没有阻止具“侮辱性”的“贼赃”拍卖,反而派了高级督察前来指挥维持秩序。年香港《大公报》社评就以“辱国‘贼赃’文物不可在港拍卖”为题,指出有关文物涉及的是国家族尊严,其价值不可以金钱来计算,因此,绝不可以被人拿来当商品公开“拍卖”。 究竟香港能否加入保护文物国际公约,通过国际通行的做法,开展对流失海外的非法文物的返还工作,这就是摆在特区政府、立法会面前的难题了。 全国政协委员、立法会议员陈监林对于再有国宝文物在香港拍卖感到可惜。他指出,香港作为中国的一部分,有需要立法禁止国宝文物在香港被拍卖。他说:“香港不能够成为国宝被转卖的地方。”陈监林认为,以高价购回珍贵文物犹如一个“无底洞”,为解决这种问题,政府或可考虑参考其它国家的做法,立例对该种行为作出限制。 身兼特区政府古物咨询委员会委员的全国政协委员黄英豪认为,“大水法”12生肖是被侵略者抢掠的国宝,是“赃物”,也涉及国家尊严,应该禁止买卖。但在拍卖会中几经周转,如洗黑钱一样,“赃物”则成合法商品,于理不通。特区政府应该检讨目前法例,并作出修订,禁止任何国宝级的文物在香港港拍卖,甚至有关的买卖也应列为非法。 香港民政事务局发言人回应时承认,现时香港并无法例禁止类似“铜铸狗首”这类国宝在港拍卖,但局方正考虑引入新法例,打击走私文物或禁止在港拍卖非法得来的国宝。但发言人承认,引入新例会牵涉重大政策改变及引起颇大争议,要小心考虑,并须先确保新例获拍卖行及收藏家的支持。 对于目前的这种情况,香港政制事务局局长何志平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旨在保护各国文化财产,《公约》目前并不适用于香港。由于《公约》针对国与国之间的文化财产非法盗掘、进出口及转让;而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即使《公约》适用于香港,也未能针对有关文物由内地非法流入香港的问题。特区政府已开始研究《公约》适用于香港的可行性,以及《公约》适用于香港后是否有助解决国家文物从香港特区非法流往国外的问题。现阶段未有《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时间表。” 声明:《国际先驱导报》授权新浪网独家报道,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