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同是违法,为何处理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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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1:46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刘海明 《华商报》连续报道了西安福星堂装饰公司在短短4天之内受到3次市容罚款的事,以及西安市城市管理监察总队的处理意见:执法无效,退还罚款;参与罚款的人员全部停职,待事件全部查清后,将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分。 然而,同是在陕西境内,同是市容执法人员执法犯法,城管部门乃至市政府所抱的态度却有天壤之别。9月18日《咸阳日报》披露了7月21日发生在兴平市一起市容执法人员砸抢晁粉娟开的日杂商店、并将晁粉娟的丈夫程鹏官殴打成重伤的恶性案件。事情的起因仅仅是因为晁粉娟摆放的商品超过市容执法人员划定的白线5公分!据记者调查,类似晁粉娟这样的商户很多,而市容人员打砸其商店时,她正忙着收拾东西。事发后,晁粉娟和公公、婆婆奔波近两个月,得到的处理结果仅仅是当地公安机关对一个参与打人的市容雇用人员拘留5天,被扣押的东西未能退还,受重伤者要求的赔偿也毫无结果。 兴平市市容执法部门之所以如此,和该市某些职能部门乃至个别市领导的庇护有关。市容执法人员发生打砸抢事件后,面对受害方的上访,当地信访、公安、城管等部门采取“以静制动”的策略,迫使晁粉娟和公婆为追回被强行扣押走的商品和落实程鹏官的医药费,不得不撇下商店的正常营业,整天疲于奔波。虽然在事件发生一个多月后,兴平市有关方面作出了一些处理,但却拒绝向受害者出具任何书面文书,并扬言想告随便告去。更有甚者,某些官员威胁受害人程鹏官的母亲不要上访,并递给她一张拘留证相要挟,同时从言语上冷嘲热讽。 不难想像,有同级别行政部门的“呵护”,有某些市领导的私下默许,真正指使打砸抢的市容执法人员,很难得到处理,为遮人耳目,只不过随便找一个聘用的临时工垫背而已。 7月11日,兴平市发生上访老汉被市政府保安殴打事件后,引起全国媒体的关注。为此,当地市领导也曾表示要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没想到,10天后发生的市容打砸抢事件,仅仅因为晁粉娟家的遭遇没有及时引起知名媒体的关注,兴平市的一些职能部门便以为又可以“高枕无忧”,竟又恢复了昔日的衙门作风。如此说来,他们的所谓“痛改前非”,不过是应付媒体曝光的一种“姿态”而已。 同是违法,却是不同的处理结果。兴平市的城管执法者是否需要到西安取经学习,给受害人一个合理的交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