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让考研与单位同意说再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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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17:55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沈天放 研究生招生政策有重大调整,报考研究生不必单位同意,北大清华取消考前审查。 这条新闻,在10月9日的各大新闻网站上被置顶,同时,相关网友评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达到了数千条之多。 如果分析这条新闻的热门原因,我们很容易得出两个结论:一、研究生招生政策关乎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的切身利益。来自国家教育部的统计表明,2003年中国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数达到创纪录的79.9万人,比2002年增长27.7%,这已经是连续10年来中国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数递增超过10%。这个群体对研究生招生政策的每一点变动都保持着高度的敏感,因为任何变动都可能决定一大批人在考研方面的“生死存亡”;二、以前的报考研究生政策存在诸多弊端,而最引发考生们不满的就是考研与“单位同意”的捆绑,人事档案管理权从学校过渡到单位(而且很容易集中到某个或几个掌握管理权的人手中)后,在很多时候成为单位与员工发生各种劳资纠纷时逼迫员工作出退让的重要手段,这种现状不改变,对社会发展、个人权利维护都会产生种种不良影响。 一项公共政策的衡量标准其实很简单:公共政策的宗旨就在于个人包括健康、教育、不受他人侵犯、自由选择生活等法律所赋予的一切权利的实现。一个好的社会就是设立一定的制度,让每一个人得以扩展其拥有的权利空间。研究生招生政策之所以招人诟病,就是因为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权与考研挂钩首先不符合当下的形势:我们正处于一个个人自由流动性越来越大的时代,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松散,企业不愿也无力承载类似于“为职工结婚、考研出具证明”之类的附加功能,可以说,“职工考研无需单位证明”不仅是对个人权利的松绑,也是给企业“减负”。 而最根本的一点在于: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权与考研挂钩,事实上造成了不少公民受教育权被侵害的事例,许多网友以亲身经历说明:考上研究生,单位不同意,不得不放弃;乃至单位根本不让考。 当面对一项有缺陷的公共政策时,有些人只好采取两种方式:要么凭借关系、权力和金钱等不正当手段,在灰色地带寻求妥协,比如与领导“公关”;要么放弃自身应得的权利,等待政策的松动,结果很多人就此失去了人生的一次重大机会。大量的社会成本被耗费在这种不必要的博弈中。 人们除了历数以往研究生招生政策的种种弊端,更提出了期望和要求:人们希望接下来应该改革档案管理,档案应由公安或者民政机关管理,与企业无关;要求考博也实行同样的政策,并且取消年龄限制;要求对考研中的某些专业考试项目也进行改革...... 这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当旧有政策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反而对公众的权利和自由发展产生阻碍时,改革是必然的。同时,改革虽然是渐进的,但民众有权提出更多的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正是这种公众呼唤实现自我权利的“压力”,才能促使改革保持动力。在这里,我要借用一位网友的话:“祝愿那些与时代不相吻合,束缚人的手脚的制度,永远都抛进历史的垃圾堆里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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