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有自治的民众才有现代的城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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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13:57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刘东 10月13日,经过公开推荐、投票选举,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社区代表会议正式产生。这是北京市第一个街道办事处级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委员会由6个专业工作组组成,分别承担社区服务和社会服务、治安和人民内部矛盾调解等6大项工作。 在中国近年来的发展过程中,以城市为纽带而形成的社区群体正在逐渐成型,他们往往拥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知识文化和社会地位,可以归类为我们通常所说的中产阶级阶层,他们自身拥有的民主诉求和维护自身权利的意愿是比较强烈的。在维护个人切身利益的过程中,他们走向自发组织下的一个相对紧密团体,这正是中国城市文明走向规范化和现代化的体现:它折射出了社区自治在社会管理中日益凸显的重要性。 社会发展的最基本要素是两个:一个是制度的发展,另一个是人的发展。在社区民主建设中,仅仅依靠居民自发的追求民主的行动是不够的,他们同样需要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但有关部门掌握的管理资源、文化资源相对于日渐复杂庞大的社区建设来说也是无法满足的;最终,业主们需要的还是社区自治的制度化支撑。 城市社会的组织和管理必须同时兼顾社会组织性的需要和个体独立性的要求。现代城市组织和管理都必然要从自治这个价值出发,充分动用社会成员的自主性和参与性所形成的自治资源来组织城市社会,推动城市社会的管理和发展。可以说,自治是现代城市社会的本质特征,任何类型的城市,只要以现代化发展为目标,都必须熟练地开发和利用这个重要资源。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不断发展,正在逐渐向国际上通行的“橄榄型社会”靠拢,即所谓“两头(极端富裕阶层和极端贫穷阶层)缩小、中间(中产阶级)增大”,在我国的部分大中城市以及经济发达地区,这种趋势日益明显。不久前一份关于珠三角中产阶级开始占主导地位的调研报告,就比较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这个社会阶层在拥有了足够的经济实力、社会地位后,他们必然会出现社会管理层面的权利诉求,这种诉求倾向会随着这个群体数量和质量的不断扩张而日益强烈。而对于这样一个新兴的社会阶层,面对他们必然成为中国未来主流社会阶层的历史趋势,任何漠视和企图抹杀他们权益的作法都是既不明智也无法长久的。 所以,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社区代表会议的产生就具备了一种特殊的意义。由居民公开推选的社区居委会“取代”了街道办事处,真正掌握了对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组织、自我选择社会化服务的权力,居民成了社区真正的“业主”。社区自治中的社区管理委员会对于政府而言,它是政府与社会的“中介体”,是政府调控社会的重要“末梢”;对于社会而言,它是社会的自治组织,维护公众利益,提供公共服务,表达公众呼声。我们的社会,需要越来越多这样的社区自治组织,从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推进社会向前发展。它对于维护社区居民的公共利益、建设社区居民与房地产商、政府等的谈判渠道,赋予社区居民在城市管理中更多的话语权和参与权,都提供了足够的支撑手段。 有善于自治的市民,才有健康的、符合现代民主政治定义的城市,市民有多大的自治空间,城市才有多大的发展动力。这个从古希腊到如今绝大多数国家都在采用的社会管理方式,在中国的城市土壤中也能体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