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提出在京“杀富济贫”太荒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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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17:41 光明日报 | |
作者:周广生 在太平盛世的今天,每每看到带有“杀”字的文章时,不免有点让人毛骨怵然的感觉。近来在人民网上接连看到几篇关于《北京是否该“杀富”济贫?》、《北京应该杀富济贫了!》、《北京城市生活成本全球第五,都是富人惹的祸》等文章,看了之后让人真的感觉大有北京市呈现出穷人与富人势不两立、你死我活的阵势,好像穷人对富人刻骨铭心到不“ 我认为,现在在北京提出“杀富济贫”,似乎有点太荒唐。“杀富济贫”,这是指旧社会被剥削或受压迫的穷苦人,对地主老财或资本家压迫和剥削表现极大的不满,或实在忍无可忍的时候,为了摆脱压迫和剥削,为反抗为富不仁者的不合理做法,才提出用以“杀富济贫”的口号来,以此唤起众穷人起来,向富人进行反抗和斗争,甚至真的把一些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富人杀掉,或对富人杀一敬百,以示警示作用。因为,在旧社会,穷人与富人就是客观上存在着势不两立的对抗性矛盾,可以说,有时候你想调和也是调和不了的,只能用武力或暴力的方法来解决。 然而,现在在北京市,难道穷人与富人之间有势不两立的对抗矛盾和情绪吗?难道真的到了不“杀富”穷人就到了无法忍受的程度了吗?可以说,完全没有。 那么,有的人为何提出在北京要“杀富济贫”呢?起因原来是有二。其一,据北京市统计局消息,北京市居民购买力总量已经高达3801亿元,户均已达到12万多元。这一数字比1991年的户均4893元增长了25.2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8倍,年实际增长21.9%。其二,根据瑞士美世人力资源咨询公司最新公布的“2003年世界城市生活成本调查”显示,2003年北京城市生活成本的排名为第5名。排名前10位的城市依次为:东京、莫斯科、大阪、香港、北京、日内瓦、伦敦、汉城、苏黎世、纽约。据说,这项调查涵盖了全球144个城市,测量了每个地区200多种商品的比较价格。也就是说,按此数据推算,北京市在全球144个城市中名列第5,比号称现在居世界上首富的大国美国的大城市纽约还前移了5位,美国的纽约市远远是落后于中国的北京市了。 我作为旁观者,不知道这些数据是怎么得出来的,但有一点感觉大家都比较公认和清楚,北京人的消费和生活成本不可能会比美国的纽约和英国的伦敦还高。这因为,第一,中国与美国比,眼下我们无论从总量上或是人均国民收入上,远远赶不上美国,要低于他们几十倍。第二,北京市人口超过1200万,但北京的流动人口很多,恐怕每年都不少于好几百万人吧?所以,在反映北京的消费和居民生活成本上,如按北京固定人口计算,肯定会有很大的水份的,恐怕人均12万多元未必是真实的情况。 当然,我们可以肯定的说,改革开放这20多年来,确实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北京市在国内大中城市中来说,因为是首都,可能发生的变化会更大。实事求是的讲,有不少的人都富了,而且贫富在居民中间也拉开了档次。据经济学家分析,高、低不同收入的家庭购买力相差达10倍。10倍是个啥概念?按户均12万多元计算,高收入的户达100多万元,低收入的户可能只有几万元。在北京,在经济收入上来看,贫富之间有差距,这是不可否认的现实。但是,一些人富了,应不应该富?允不允许富?答案是肯定的。邓小平同志不是早就提出了“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吗?既然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那么就允许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允许一部分生活质量先高起来。如果只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允许人家生活先好起来,生活质量先高起来,那怎么行呢?谁还想先发家致富呢?发家致富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再说,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只要是依法经营,合法的收入,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了价值和财富,那么应当受到肯定和鼓励才对呀?怎么能看到别人先富起来了,生活先好起来了,就提出来要“杀”富了呢?进一步地说,就是真的杀了富,穷人就能自然而然地富起来了吗?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可以肯定的说,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可能会产生两个方面的作用。第一,先富起来的人会影响没富起来的人,可以带动没富起来的人,起到示范作用,带动大家共同致富。第二,在同一地区或同一个城市生活,先富起来的人由于收入高,会对未富起来的人生活上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可能会抬高物价,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未富起来的人生活质量的问题。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两分法,都是一分为二的,都有利有弊,或利大于弊,或弊大于利的问题。从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事上说,是利大于弊呢?还是弊大于利呢?对此,我们大家可能都会说: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能带动大家共同致富,肯定是利大于弊。既然利大于弊,在当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时候,当一部分富起来的人生活先好起来的时候,我们怎么能提出非要“杀富济贫”的无理要求呢? 因此,我们认为,现在在北京提出要“杀富济贫”的问题和口号,是非常荒唐的,是毫无道理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