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冒充上级”为何如此容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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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13:53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周东飞 江苏三农民冒充国家机关某局局长及局长亲属,在北京朝阳区租用民房,多次拨打电话与该局下属外地单位联系,让对方高价购买该“局长亲属”的低价床罩及假冒名牌领带等货物,所得赃款由三人分得。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据10月27日《中国青年报》)。案件审理已“尘埃落定”,但它依然留下了让人深思的问题:冒充上 戳穿几个骗子的伎俩本来不难,只需要向上级机关核实一下,他们就会立马露馅。这些下属单位与其说栽在几个农民手中,不如说是被自己的“唯上”情结所害。凡是上级的指示就立即照办,凡是上级的要求就马上满足,这是不少下级的态度。但是这种“唯上”也不必想当然地冠以“盲目唯上”的修饰,其实更多的下级“唯上”恰恰是冷静和理性的产物。接到上级的电话,还要找上级核实一番,如果是真的,岂不在上级面前尽失好感?所以,下级单位宁可信其有,不会疑其无。 进一步说,如果这些下级单位核实了情况,避免了上当受骗,是不是就皆大欢喜值得庆贺了呢?戳穿了骗子,只能说明“假亲属”难以得逞,那么如果是真亲属呢?有关下属单位固然避免了上当受骗的尴尬,但是来源于全体纳税人的国家资产并不见得必然会得到有效保护。所以,如何戳穿骗子只是一个技术细节问题,而不是问题的本质和关键。要让冒充上级的骗术变得困难起来,关键还是要让权力的行使变得规范起来。 行政的过程既要求令行禁止,也讲究依法行政。依法行政不仅体现在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也体现在行政机关的上下级之间。领导干部严禁以自己的影响为子女、亲属经商提供方便,这是众所周知的原则之一。坚持这样的原则,上级机关领导有义务自律,下级单位有权力抵制。果真做到了这一点,真上级想谋私尚不管用,冒充上级还会有市场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