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应重视制度变迁的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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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0:42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乔新生 前不久,武汉市政府决定禁行三轮车,这项政策的出台和执行均得到了各界的好评。笔者现在回过头来分析它的成功之处: 首先,武汉市政府采用赎买的方法,以等于或高于残值的价格回收三轮车,让三轮师 从没收到赎买,从逾期罚款到按期奖励,从一事一议到系统思维,从强制执行到友情操作,从无视民众利益到合理补偿,其中没有居高临下,有的只是平等的契约意识和新的民主理念。 但是,在这个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政府毕竟直接投入了1.5亿元,动用了两万多人的谈判队伍,耗费了巨大的成本。如果无视这些制度变迁中的成本,今后可能还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当然,从整体效益来看,武汉的决策是正确的。人力三轮车堵塞交通,机动三轮车污染空气,如果代之以更为理想的交通工具,其社会整体效益可能要远远大于所付出的成本。就三轮车师傅而言,如果在被迫改行后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那么撇开精神上的感受,在经济上也是可以接受的。如果制度的设计者能够进一步运用市场杠杆,将纳税人的这部分支出通过拍卖新的市区出租车营运牌照收回,也可以节约市财政在这一项的投入。 应该看到,制度变迁的成本是社会运行总成本的一部分。如果仅仅从感性出发分析我们制度的好坏,可能最终会付出更多的成本。当年美国总统里根就曾建议国会定期审议法律制度的经济价值,将那些阻碍经济发展的法规及时清除或修改。 处在社会转型期,我国的制度变迁尤为频繁。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平均十几天就要颁布一部新法律,各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更是不计其数。当我们在考察这些通过立法程序颁布的新法规的时候,我们可曾想到过其中所蕴含的成本?我国政府在应对非典型肺炎的过程中,快速出台了应急条例,其中规定了应急储备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将需要政府投入多少财政资金?在废止收容遣送制度之后,救助管理办法出台,其中特别规定救助部门不得收费。新的救助站将为此付出多少人力物力?在刚刚颁布的《居民身份证法》中,立法机关特别规定,“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工本费。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在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减收工本费”。对这种充满人性化的制度设计,国家财政部门将会付出多大的成本? 转型期的制度变迁是经常性的。如果缺乏精细的制度变迁成本分析,立法部门像在黑板上写字一样,不断地擦擦写写,整个社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所以,武汉市的决策既是一次创新,也是一次提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