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 给学校危房改造支一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8:07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龚明义 湖北省大冶市特殊教育学校的一栋宿舍楼,3年前就被鉴定为危房,但该校近百名残疾学生仍住在危楼里。经大冶市委、市政府同意,该危房改造工程早就立项,须资金88万元,可目前校方只筹到14万元(《楚天都市报》11月3日)。 改造危楼之钱该谁出呢? 我国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第六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必须“统筹安排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毫无疑问,大冶市特殊教育学校属于国家举办的学校,依照教育法规定,其基本建设经费理所当然应该由当地政府财政承担。这个道理,大冶市委、市政府领导不会不明白。是不是该市财政困难,拿不出六七十万元资金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据湖北日报报道,早在2001年,大冶市财政收入就突破3亿元。 写到这里,笔者想起原长治市委书记吕日周解决学校危房的“绝招”:不解决学校危房就让干部住危房。2001年1月,吕日周发现长治学校存在危房问题,当即要求有关部门尽快查清,他说:“从村到乡、县、市,哪一级干部住着危房?为什么学生住危房问题得不到解决,是因为干部没有住危房。如果到期还不能解决,就让学生教师与干部换房住。农村小学的学生到村支书家上课;乡镇中学的学生到乡镇政府上课。”结果不到四个月,全市共筹集资金1.4亿元,改造了中小学所有危房。 长治市的财力无论如何难以与湖北大冶市抗衡。建议大冶借鉴吕日周的做法,估计不用四十天就能解决该校的危房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