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读书报:优待作家不如优待作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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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19:45 中华读书报 | |
作者:莫幼群 湖南和上海的几位作家相继退出作协,引发了文学界的信任危机,引发了人们对于“作协+专业作家”体制的弊端的反思。在中国古代,权贵豪门热衷于延请作家和诗人做幕僚或清客;在20世纪之前的老欧洲,贵妇人供养作家也是一种时髦的风气,这些都属于私人赞助的性质。而我们现行的“作协+专业作家”体制动用的则是国家资源(说到底是纳税人的钱 一个以人为本的现代社会总是会鼓励精神领域的生产,会鼓励更多的人投身于文学艺术的创造事业,这是毋庸置疑的。问题在于一个国家和社会究竟应该为作家做些什么呢? 英国作家奥威尔曾经有过一个回答:“国家惟一能做的有益的事是为公共图书馆拨更多的书籍购置款。……如果能劝说政府多拨些款项购书,……那么我想作家的地位就会轻松,文学可能也因此受益。”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布罗茨基则以他诗人般的率真,提出这样的要求:“书店应该被当做水电公共设施,价格低廉。……最低限度,美国每一家汽车旅馆房间的抽屉里,都应该放着一本美国诗全集与圣经并列。如果圣经不反对与电话簿为伍,自然更不会反对与诗集放在一起。”他指出,“读诗、写诗、出版诗的人都应该得到减税优待”。 根据以上两位前贤的建议,国家应当加强图书馆和书店的基础建设,使图书馆有足够的资金购入大量新书,同时平抑图书的价格,使读者买得起书,这些措施可以加大整个社会对于图书的需求量,间接地为作家谋福利。此外我觉得,国家还应当创造一个宽松的媒体环境,鼓励竞争,促进媒体繁荣,从而使作品有更多的发表机会,而且还可以有利于稿酬标准的提高,使作家有可能靠稿费和版税来养活自己,而不必受工作之累,更不必靠国家来养。 总之一句话,就是与其优待作家不如优待作品。有限的国家资源应该用来催生更多的好作品问世,为更多的文学新人出头提供机会。如今的一些专业作家无论还有没有创造力,都受到优待,其理由只是因为他们曾经写出过一些作品,这种做法显然是本末倒置的。至于在某些地方,作协已经成为某些人沽名钓誉、争权夺利甚至挥霍公款的工具,就更让人极端生厌了——国家投点钱不容易,钱可不能这么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