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政府工程不应成为“欠款示范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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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20:10 光明日报 | |
作者:周士君 时下,全国各地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款的现象相当普遍,而拖欠最为严重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二者分别占拖欠总额的39.6%和26.7%。政府投资工程竟然成为“欠款大户”,不仅直接使政府形象受损,而且在拖欠现象中有一定的“示范效应”,不同程度地助长了拖欠之风的传染和蔓延。 拖欠工程款给施工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作为建筑施工企业,资金大量被拖欠,组织生产就只能靠银行贷款来维持。于是,在背负贷款利息包袱和资金周转日趋困难的双重夹击下,这些企业甚至可能被潜在的经济风险置于死地。同时,资金紧缺还造成职工工资、医药费和失业保险金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尤其是建筑施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矛盾也会日益突出,直接酿成诸多社会不安定因素。而所有这些因欠款而导致的社会问题,正是许多政府领导每天头疼不已甚至是一直在常抓不懈的棘手问题。如此,政府投资工程作为“欠款大户”,岂不使政府决策者扮演着一边“纵火”一边“救火”的尴尬角色? 其实,政府工程成为“欠款大户”,还折射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时下政府投资的一些工程,要么是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要么是手续不完备的“钓鱼工程”,要么是盲目决策、盲目上马的“冒险工程”。这些工程最大的特点就是在资金不到位、开工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开工建设,结果是一旦上马,便问题成堆,尤其是资金上捉襟见肘的狼狈相更是暴露无遗。这些工程反映出时下政府决策体制上存在的一些尖锐问题,即重大工程决策权仍掌握在少数主要领导手中,在决策过程中缺少必要的民主和科学程序,最终不得不接受因盲目决策和盲目上马而骑虎难下的僵局和恶果。 当然,造成工程款严重拖欠现象的直接原因,还在于目前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尤其是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失信惩罚机制尚未形成,也直接加剧了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恶化和蔓延。也正因为如此,才导致“拖欠有理更有利”之风盛行,甚至不乏企业把拖欠别人款项当作一种“经营手段”。假如政府投资的工程尤其是那些引人瞩目的“形象工程”,也把拖欠作为变相筹措资金的渠道,并热衷扮演不讲信用、不守合同的角色的话,就势必会产生不光彩的负面导向。因为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中,政府无疑是处在有重要监管之责的主体位置之上。假如政府不但不出面制止失信行为,还公然带头搞拖欠,自然会对人们产生不良诱导。 建设单位拖欠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款,建筑施工企业反过来又拖欠民工工资和他人材料款,势必会扰乱市场秩序,妨碍经济的正常运行,更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这显然与政府的根本职责相背离。故而各级政府应当在每项政府投资的工程立项之初,就切实按照科学、民主、法定的程序办事,同时要通过自身的行为,为各类经济体作出诚信的表率,而不是以“欠款大户”的形象,做不讲信用、不守合同的负面“示范”! 来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