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在职老板”入股要讲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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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1:58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梁勇 从11月10日起,上海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准许在职人员出资入股”政策,这意味着将有更多的在职人员能就近登记企业成为“在职老板”。今年7月2日,上海市政府发言人宣布上海将试行在企业登记中扩大出资者范围,准许除法律、法规、规章、党纪和政纪规定禁止经商办企业的人员外,其他在职人员均可向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各类企业出资入股。(新 “准许在职人员出资入股”政策意义重大,既为民间资本进入市场拆除了“围墙”,又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虚假出资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同时创立了一批就业岗位。为了使民间资本名副其实,有关部门在受理在职人员登记企业的过程中,要警惕非法资金以民间资本的名义进入市场。 据上海工商部门提供的数据,出资者中有近60%为一般职员,另有医生、教师、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在职人员身份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党纪和政纪规定禁止经商办企业的人员参与。从目前在职人员的出资额看,主要集中于30万元至80万元之间。在职人员靠薪金吃饭,凑成数十万的巨款不容易。这笔款项,可以是自己积累的,可以是借来的,也可以是贷来的,只要是合法的,我们无权干涉。关键是,这项“准许在职人员出资入股”政策有空子可钻。比如,虽然某些类人员禁止经商办企业,但是他们可以通过亲友登记企业间接参与,同时也容易使非法资金通过在职人员之手注入企业,成为合法资本。 非法资本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公职人员挪用、贪污的公款或者受贿的回扣、礼金;二是在职人员以高利润回报为诱饵的非法集资款项;三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这些资金都是非法资金,一旦进入市场,不但会扰乱金融、经济秩序,而且易滋生腐败,应该引起我们警惕。 “准许在职人员出资入股”无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但要使好政策产生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们就必须依法审查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把好资金入口关,不给非法资金可乘之机,这样才能使民间资本名副其实,在职人员当老板也实至名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