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治“走鬼”不能一堵了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1:03 信息时报 | |
作者:贺贝 《信息时报》近日连续报道广州城区的“走鬼”问题,有关部门各有说法,凸显了失业者谋生与城市管理之间的两难选择。笔者认为,要解决“走鬼”问题,必须改变城市管理的某些思维定势,对市场规律和民生问题给予足够的关注。 “走鬼”中下岗失业人员占了很大一部分,他们占道经营,往往出于谋生的无奈,而政府部门市场管理的思路和做法,对这部分人的考虑极少,某些规定和措施也限制了小商贩的发展。 首先是商场定位的单一化和贵族化。大型商场和豪华商场现在大有“一统天下”的趋势,连肉菜市场也要求加装空调,一尘不染,可以西装革履地进出,这是不合实际的。市民消费呈多样化,市场也应是多层次发展,盲目追求豪华会加重经营成本,抬高经营门槛,使部分经营者难以进入,甚至进入了又走出来,“走鬼”队伍于是愈见庞大。 其次,在城市形象和文化的塑造上,“一棍子打死”地排斥室外经营,“影响城市形象”成了室外经营的必然罪过。其实商业文化也有不同层次,“灯光夜市”曾被誉为“广州的名片”,“老鼠街”、“大笪地”也体现了广州的民俗风情,它们都是从个别人的室外经营开始,慢慢形成规模的。如果在它们萌芽之初,就以“影响城市形象”而取谛,又何来今日的繁盛?至于“脏乱差”问题,主要是管理问题(或者说没有管理)。当然,室外经营会带来许多弊端,但把室外经营与“城市形象”对立起来,思维上是有失偏狭的,也难以有效解决“走鬼”问题。 再次,要让失业者不当“走鬼”,就必须拿出相应的政策和办法,不能一堵了事。失业者大都无力入室经营,即使“入室”了,也难以在垄断市场的大型超市下生存。如能划出某些地段让他们持证(失业证)经营(比如对交通影响不大的内街、闲置的空地等),收取少量费用,变无序为有序,变不合法为合法,对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创业发展,方便群众生活,都大有好处。这就必须改变某种管理思路,以解决民生去调整市场政策。广州要成为适宜人居和创业的城市,应当降低经营成本,多层次地促进就业。解决“走鬼”的合法经营无疑是题中之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