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让良好公民有讲理的地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14:02 新京报 | |
相关专题:< 新浪评论专题 > 作者:秋风 昨天,深圳某小区的一群业主在《南方都市报》上刊登了致歉启事,为他们因为进行自我维权时的过激行为向市民道歉。一群公民为自己在维权活动中的不冷静行为公开表示歉意,这是破天荒的一件事。我们对这些公民表示敬意,他们是一群勇于承担责任的公民。从他们身上可以看到,我们的公民已经具有了某种程度的公共精神,一种公民美德正在悄然形 不过,回到令他们表示道歉的事件本身,我们又不能不感到遗憾。本来,是他们的权利和利益受到了侵害,最起码是他们认为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他们完全有充分的理由起而主张、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但是,最后他们却成为扰乱、侵害公共秩序者。他们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却造成了大面积的交通堵塞。 然而,我相信,这种结局完全不是他们希望看到的。他们本来是一群卑微的平民,他们只想过平和安静的生活。他们也从来没有想过无端地干扰别人的工作和生活。当他们不得不站起来时,他们惟一期望的,就是让他们得到最起码的正义。 人间的幸福也许千差万别,而这些认为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受到侵害的公民的不幸却是雷同的。根据现实中发生过和正在发生的无数令人无奈的故事,我们可以推想,他们可能找过政府有关部门,可能上过法院,可能上访过,也可能向电视台反映过。但是,他们的声音没有人倾听,他们的问题无人认真予以解决。于是,他们不得不采取某种极端的行动,向社会表达他们的不幸,希望以此唤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他们不得不以不正当的、甚至是违法的举动,来表达自己正当的要求。这也许是真正意义上的悲剧。 现在,他们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向社会、向政府部门道歉了,他们显示出了负责任的公民精神,下一步会是什么结果呢?有没有相应的机构承担起责任,妥当而公正地解决他们的问题? 良好的制度和公共秩序需要靠负责任的公民来维护。每个公民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不仅是他的权利,甚至可以说是他的义务,是他对于社会的一种责任。因为,一个社会,只有当每个人都正确地理解了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并且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这个社会才能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才能够不断地探索良好的规则和制度,这样的文明才能够保持活力。 然而,欲形成公民之间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就需要种种精巧的制度设计,令公民可以通过和平、正当、合法的渠道,有效地表达自己的诉求,维护自己的权利。为此,政府当然有必要提高行政决策效率,加强与公民的沟通。但是,光靠这种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充满随意性的渠道,似乎是不足以恢复民众心目中的正义的。 如果我们志在建设法制秩序,那就应当让法院成为人民与政府解决纠纷的可信场所。法院将承担起不可推卸的责任,人民知道,当他们有冤屈的时候,他们总有一个地方可去,而且,那个地方不可能把他们推出来,那个地方就是法院。这样,他们就会寄希望于通过法律的理性来恢复正义,而不会再设想借助有害公共秩序的手段主张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和平治理一个社会的关键就是:让人民有一个可以信赖的地方去讲道理。一般情况下,如果可以讲道理,人民就绝不会不讲道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