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让公众评价与官员利益挂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14:55 南方都市报 | |
相关专题:< 新浪评论专题 > 作者:杨凤春 日前,北京零点调查公司公布了对13个市和7个县有关首长评价的调查。据初步公布的资料显示,中国城市市长的市民支持率均超过了50%,平均支持率达到58%。但没有一个地方的首长欣赏度达到50%以上的,公众对首长为政清廉情况的评价尤其低。 由社会中立机构按照科学的标准、严格的程序,搜集、获取各自有关政府的信息,已经是相当成熟的体系,在一些国家早已成为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正常现象,而且也确实发挥了官民及时沟通、互动、相互校正的功能。尤其是在各种各样的选举之前,有关政府、官员评价的民意调查结果通常会在相当的程度上影响选举的结果。可见,公众的评价在一些国家的政府工作改进、政治运行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价值。 政府官员是社会的公仆,是公仆就得符合公仆的行为准则,做到让主人满意,行使公权不能像使用自家的厨房一样,一味按照自己的口味进行,这一点已经没有人再怀疑。问题在于:如何判定公仆行为的正当性、合理性、合法性?由谁判断?凭什么判断?这种判断会有什么样的实际作用?等等。在其它国家一般由社会公众操控政府、官员的评价权,政府、官员表现的好坏只有政府、官员的对称物——普通公众才有权判断,而我国对公仆行为表现的判断基本上是由上级来执行的,至多附加一些“听取群众意见”的内容,这种方式固然省时省力、便捷高效,但也易蔽于一叶,或落入高手的陷阱,因此,每每进行的堂而皇之的各种各样的评价活动、教育活动,尽管也有严格的手续和标准,但由于总体上缺乏普通公众的参与,因此本质上评价的结果再好,其性质也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评价。真正有意义的评价应当是公众的评价、社会的评价,只有公仆的服务对象真心实意“表扬”的公仆,才会是真正符合公众利益的公仆。 评价主体的不同决定了评价内容的差异。政府工作千头万绪,十个指头无法一般齐,究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还是一俊遮百丑,其中奥妙无穷。基于此,仅仅依靠单方面由上级制定的测评、考核、检查、调查,总体上必然会倾向于好的一面,因此难以得出客观、全面的政府工作表现印象,也难以科学、全面地认知政府工作的实际状况,某种程度上甚至还会误导社会,报喜不报忧。从另外一个角度说,上级评价如果不能够融合公众的想法、要求,公众又没有现实可用的评价渠道,不能够表达自己的评价,政府、官员即使想为人民服务,有时也会由于无从了解公众的要求和利益,而感到无从下手。因此官与民、上与下脱节相当严重,误解、隔膜在所难免:官员自以为已经尽心尽力,公众的感受却可能恰恰相反;官员折腾得越厉害,公众的反感就越强烈。 在官民交往渠道不多、不畅的情况下,从改善政府与公众关系的角度看,政府应当既提倡官员打破常规,微服私访、访贫问苦、探视民瘼,更需要赋予公众以政府、官员表现的评价权,且将这种评价权和评价结果对政府工作的影响实质化,建立起官员职业利益与公众客观评价之间的直接关联。通过民意调查以及其它类似的方式,使公众获得有意义的对政府、官员表现的“事后打分”权是目前社会政治生活中值得重视、尽快推广和制度化的课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