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群众交通语言”有利于避免拥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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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13:54 新京报 | |
相关专题:< 新浪评论专题 > 作者:徐祖哲 车和人在路上的拥堵,实际上体现的是在路权上的“聚合”,不仅要通过交通法规来调控,更需要采用“群众交通语言”来缓解和润滑。在埃及开罗,司机约定俗成的“手语”,比警察指挥的手势还要多。车要左拐,司机就将左手平直地伸出窗外,后面和左侧的车会立马让道;想停车,司机在减速的同时,将左臂托在车窗上,前臂和上臂形成直角,左手拇指内屈,其余四 开罗的司机上路,后车按喇叭或闪大灯要超车,前车司机就会靠右行驶,左手手心朝上,向前平伸,那意思是说:“请你先行。”后车超过之后,司机又往往伸出左手在窗外作敬礼状,向被超车的司机表示感谢和歉意。 要是我们的警车、军车、公交车、出租汽车,都在礼貌行车的过程中带头使用手势沟通,那我们的交通状况肯定会有所不同。还有一个方面,全市在公交车站执勤的几千名文明乘车宣传员,是否也能和警察一样,创建自己的文明宣传语言和手势,保证公交车进出车站谦让有序,成为北京社会形象的组成部分。 对步行的市民来说,同样要创建自己的交通语言。西直门辅路的人行横道,车辆根本不把行人放在眼里,行人要通过此处,要拿出“蹦极”的起跳勇气,此种情况在北京比比皆是。 为此,针对行人通过人行横道越过马路,我试提出一种文明用语,如“逢五进一”的口号。在人行横道的路口,聚集的行人达到5位之后,大家一同伸开五指挥舞着手掌,告诉司机该减速让我们5个人过路了。这种口号,用形体动作达到人与车的沟通,而且促使路人在路口自动集聚,保证了安全。 交通规则并非能够在短期内形成社会观念,欧洲普遍实行车让人的规则,到了北京就行不通。别说没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要冒生命危险,就是有红绿灯的路口,没有警察和协管员站岗,也大体形同虚设。应当考虑更简洁的语言和观念,推动公众遵守交通规则,并且做到相互沟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