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公检法无权私分私用扣押物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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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17:24 中国《新闻周刊》 | |
作者:梁发芾 北京的孟晓磊是一所民办大学的董事长,两年前突然卷入了一场发生在山西省阳泉市的刑事诉讼案,其大量股票被抛售,所得99万余元的现金和一辆丰田佳美轿车被当作“涉案赃款赃物”扣押。但是在他终审被判无罪后,当地检察机关却以种种理由拒绝交还被扣财产,直到现在这些财产还没有物归原主。原来以涉案赃款赃物名义扣押的钱和车,根本就没有 至今还没有听说公检法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因为私分私用被扣押的物品而受到刑事处分的。现在,检察机关正在大力整顿超期羁押的问题,而非法私分私用扣押物的问题,也应引起公检法机关的高度重视。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