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保护公民财产不受侵害为何这么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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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5日14:05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毕舸 11月23日上午10点钟,广州著名的房地产楼盘——广地花园数百名业主打着写有“还我绿地”、“还我血汗钱”等字样的横幅,聚集在广地花园文化广场一带,商讨如何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结果与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数十名保安发生流血冲突 如果说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那么这种相似只能让人们感到一种深深的忧虑:11月13日,深圳晶报刊载了《深圳2亿房贷诈骗案调查》一文,深圳香珠花园开发商涉嫌一房多卖,涉案住房达247套。在这个总涉及几千个环节的连环诈骗案中,所有的防守都全线崩溃,政府、银行、公证机关的监督和管理责任统统失效,这是一种怎样的令人震惊! 对于一个普通中国公民来说,房子就是他和他的家庭安身立命之所,同时也是整个家庭所拥有的最大私有财产。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交纳了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但这并不意味着购房者已经取得房屋的产权。也就是说,承认一个公民对一套商品房的财产所有权,必须经过严格而审慎的程序认定,在如此复杂的程序面前,一个购房者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位置,其权利很容易受到侵害。而有关职能部门就需要通过程序监控,保证程序的严密性,从而保护购房者对房屋的合法财产权。 财产权是公民权利的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对财产的拥有与自由支配,是人类社会得以发展进步的最根本原因。财产权的确立保障了人的最基本自由,人的基本自由得到保障时,人的生存权才能得到保障。所以,保护公民财产,就是保护个人和社会发展的根基。 在广地花园部分业主致全体业主的一封公开信中,有这么一段话:“谁知某天竟有穿制服的人来敲门,指着你的鼻子说:‘这不是你的家’竟要查封房子,扫地出门,这是一种怎样的悲凉!此时此刻,每位广地业主都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这样的喝问,重重地敲击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心房,因为我们担心下一个受害者会不会是自己?这样的拷问,也敲击着我们这个社会,考验着政府保护公民权利的决心和行动。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