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也谈“让穷人打得起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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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7:32 新京报 | |
作者:郜亦楠 对《新京报》连续三天就“穷人打官司”刊载了评论和批评文章,我想谈我自己的看法。 一、我认为《新京报》评论员陈永苗23日《穷人的正义和每个人相关》文章主体逻辑 二、读者汝玉成24日的《打官司没律师不代表正义没有保障》指出的两点理由是不错的,但是我们也不得不看到,那种“你有充分、合法的证据就能胜诉”的情况同完全竞争的自由市场一样,只是理论上的一种理想状态。且不说当事双方未必就是某一方绝对有理,如果绝对有理者不懂法律和诉讼程序,不能完全依法举证,因此拿不出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有理,那么会被迫承担举证不能的风险而败诉。 三、读者田丹25日的《贫困人群打不起官司不是司法改革惹的祸》在指出《穷人的正义和每个人相关》逻辑问题的同时,自己也有不够严谨的地方。田丹文章承认现在我国近于欧洲大陆模式,只要我国的法官能够公正审判,有没有律师参与,也没有实质性的影响,但是该文又指出,目前我们的司法改革正在向“英美模式”转向,而在“英美模式”中律师会起很大作用,甚至可以影响法官的判断。显然,该文这样的推论就是说在“司法改革”之后,律师的作用将有所增大,而法官的作用将相对减小。这不但不能驳斥《穷人的正义和每个人相关》提出的“司法改革以后,恐怕难以保障请不起律师的穷人诉求法律保护和司法公正的权利”的质疑,反而从侧面支持了其观点。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