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大学生集体行贿 潜规则浮出水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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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14:10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刘太福 据11月26日新华社报道,黑龙江省一大学300名大学生为使考试成绩“及格”,由学生王某出面,每人收取50元,送给“自然辩证法”的授课老师于某,以便其在评卷时给予关照。于某收钱之后,利用职务之便,要求评卷教师为学生提高分数,使所有送钱的学生成绩均获得通过。 披着“为人师表”外衣的于某最终因受贿罪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虽然于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但是,也是教师师德的一次折射,暴露出教育系统普遍存在的问题。人们自然而然地会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于某。从该事件中不难看到,于某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更重要的一环是为让成绩通过而行贿教师的300名学生。 300名学生如此大规模地向自己的授课教师行贿,在中国教育史上,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在这个过程中,老师与学生之间似乎已达成了某种默契。送者不觉不当,受者不觉可耻,学生的送与教师的收配合默契。这让人感到,在教师与学生之间有一条自定的规则,他们是在按照这个规则行事。因此,不仅没有一个学生站出来反对,而且都积极地按此规则行事,每人拿出50元钱,合在一起,送给了于某。可怕的就是这种对规则的认同感。 一般来说,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的交易规则,就是进行暗箱操作,恐怕没有谁愿意把它摆到台面上,因此也只能是一种潜规则。然而,这300名学生的行为却打破了“潜规则”的原则,他们不是遮遮掩掩,而是相互纠合在一起,一起策划,一呼百应,共同的“目标”让他们走到了一起。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行贿是一种见不得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这才是让人感到最可怕的。一个人的影响是有限的,可以看作是一种特例;当是一种集体行为时,就不能再以特例来看待,而事实表明,行贿已成了很多学生普遍认可的一种规则。 一种潜规则只有得到社会上很多人认可的时候,才可能会大胆地站出来,走到前台明处。这应该就是300名大学生集体行贿所传递的信息,也是最值得我们关注的。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