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户籍制度改革要重视民生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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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3:45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吴忠民 据新华社报道,公安部正在起草户籍法。看来,户籍制度的改革正在从“应然”变为“实然”。如何才能有效、稳妥、顺利地推进这一改革,以避免由于过度城市化而产生的种种“城市病”现象?笔者认为,是否能够成功地将民生问题同户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恐怕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因素。而这就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事情: 对进城农民土地的处置应当同社会保障问题联系在一起。由于我国缺乏最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因而农村现行土地制度的基本功能之一是保障农民最为基本的生存问题。所谓“种地养命,打工盖房子”一语便是对这一现象的真实概括。农民一旦变为城市居民,其土地的使用权就必须交出。而他们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所得往往是一次性的,并且由于他们对于社会保障的重要性缺乏了解,所以很有可能将这笔资金用于其他用途。这样一来,他们的社会保障就成为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从这些农民的长远利益考虑,可否考虑采取“以保障换土地”的方式,用法规的形式,将农民的这笔土地所得的一部分用于他们每个人社会保障基金始初账户的建立,从而达到一种“(保障)功能延续(并充实),方式置换”的效果。这种做法不仅可以有效地解决一大批人的基本生计问题,而且还有助于整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 对城市来自农村的新移民的住房应当有特别的鼓励或者是优惠的政策。农民进城后首先面临着居住的问题。但是按照市场的价格,购买一套商品房对农民来说,几乎是一个天文数字;即便是通过贷款的方式,也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因为这些人的就业尚且是个未知数,其日常生活、子女就学的开支比以前要大幅增加。如此一大笔支出确实难以筹措。所以,应当专门为之建造一批相对低廉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城市中新移民的充分就业问题应有一个具体、长远的规划。实现充分就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这对于城市中来自农村的居民来说显得更加重要。能否在城市当中拥有一份职业,这不仅直接关系到他们能否在城市当中安身立命,而且关乎到他们能否顺利地融入城市社会之中。但是,由于这些人存在着一个职业转换的问题,而且对于城市社会相对来说是比较陌生的。所以,对于这些人,社会和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就业的信息和一定的就业机会,而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社会和政府有义务为之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以便使之尽快地完成职业的转换。 要防止城市中来自农村的新移民出现较高比例的贫困人口。由于城市贫困人口的标准比农村贫困人口的标准要高出不少,再加上同已在城市当中居住多年的城市居民相比,城市中来自农村的新移民一开始的支出较大,家庭积蓄和财产基础相对较为薄弱,而且在就业方面也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因此,不少原本在农村当中不算贫困的居民,到城市当中便有可能成为贫困人口。考虑到这一点,国家有必要为一部分城市中来自农村的新移民做好诸如失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的准备,用以进行必要的支援,并采取相应的多种措施,防止城市已经存在的贫困问题持续加重。 总之,只要能够将民生问题同户籍制度的改革形成有效的结合,就可以从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推动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稳妥、有效、顺利地进行。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