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高校不签就业协议是明智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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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11:42 信息时报 | |
作者:邱镇尧 据《信息时报》报道,今后“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只需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订,以前作为第三方的高校将只作为协议的鉴证登记方,不再承担法律责任。笔者认为,高校不参加签订就业协议书有利于把大学生就业进一步推向市场,回归了协议书的本义,是明智之举。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方由以往的高校、用人单位、大学生本人三方,变成了用人单位和学生直接签订,高校则只是以委托的协议鉴证方的身份出现,无疑突出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主体的合理性,体现毕业生、用人单位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一旦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高校将不再承担法律责任。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新的就业协议书给大学生就业更多的自主权,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起更多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事实上,大学生作为一个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完全有能力承担违约后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高校作为就业推荐单位以“配角”的身份出现,既强化了主体的责任,也避免了一旦发生毁约现象用人单位最先找高校麻烦的无奈。这对培养大学生的诚实守信意识是大有好处的。 当然,高校不参加签约责任轻了,但仍然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大学生就业,协助大学生避免跌入“就业陷阱”,绝不能甩手不管。另外,建立“三个适度挂钩”的就业管理运行机制,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与事业发展挂钩、与专业设置挂钩,和与学校的办学水平、办学质量挂钩,坚持年度招生计划与毕业生就业率适度挂钩,对就业率明显偏低的高校,原则上要减少招生、控制招生或调减增幅,也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就业率,减少高校和毕业生的困难。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