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期待更多的城市公共论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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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10:47 新京报 | |
作者:曾坚朋 据《南方都市报》12月8日报道,全国首个监督听证会将于12月10日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市民将第一次站到执法监督前台,公开评说政府执法,公开与政府部门展开辩论。据悉,听证会开始后,首先是与会市民陈述,亮出自己的观点;接着是辩论,包括市民和政府部门代表以及市民和市民之间的辩论,观点交锋;最后是主持人小结。听证完成后将形成 12月6日,台湾文化学者龙应台在深圳读书论坛上作《谁的城市谁的家》主题演讲。她认为,政府官员是执行者,他们应该执行广大市民的想法。为了能够把这些想法反映出来,城市应该有公共论坛,让各种意见、观点、诉求等都表达出来,然后提供给决策者去筛选、定夺,最后由政府官员去执行。其实,设立公共论坛,无非就是拓展公共表达空间,让广大市民在政策决策过程中表达自身群体利益的声音。 宪法规定公民有发表言论的自由。但是,发表言论需要以一定的空间为载体,还要相关制度的支撑。否则,即使你有很多声音要发出来,也不知道该往哪喊;即使你的声音再大,也很难成为主流话语。但是,我们现在一些决策的制定和实施,往往是在政府封闭操作下运作的,缺乏民众的直接或间接参与。如此出台的政策,恐怕很难代表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 在成熟的现代社会,公共表达空间已经成为民众参与城市决策、表达利益的重要载体。例如,香港一家电视台的《城市论坛》节目,自1980年开始逢周日播出,风雨无间,每星期就广受社会关注的论题,包括民生问题、文化教育、财经和法制等,让市民和专业人士等公开地发表意见,直接和政府展开对话,凝聚民意,最终影响着政府决策和操作。 不过,香港的《城市论坛》更多的是依靠民间的力量,包括媒体、专家学者和市民的推动;在内地,民间色彩的公共论坛相对较少,更多的是像监督听证会那样政府色彩较浓厚的、依靠行政力量推动的制度化市民话语表达机制。从利益谈判地位平等化的角度来看,在政府推动的公共表达空间里,政府和民众之间的平等程度比不上民间推动的公共表达空间。平等程度不同,对最终代表着利益导向的政策决策的影响程度也肯定不一样。因此,政府有必要提供更加宽松的社会环境,主动推出可以通过民间力量发挥作用的领域,不断拓展民间的、非政府力量组织的市民公共表达空间,让民众都有平等的声音表达机制,使其声音回归到社会话语体系的主流和核心地位。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