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谁来为民工的欠薪证据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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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5:43 南方周末 | |
作才:陈军 近日,重庆市法制宣传现场咨询活动异常“火爆”,数千民工寻求司法保护,但法官们发现,八成工资被拖欠的民工缺乏证据。(据《重庆晚报》12月5日) 这几年,各级部门对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治理不可谓不努力,从领导的高度重视到法 换句话说,重庆市八成工资被拖欠的民工缺乏证据,表面上看是民工的维权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实质上还是整个社会维权法律知识普及的滞后。我们知道,民工在举报用工单位拖欠工资时要说清楚拖欠工资金额,尤其应注意收集欠薪条、工资单、工作时间考勤表、劳动合同、工作证等合法的证据,如果知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联系方式最好,这样劳动部门就会有足够证据对被投诉的单位进行查处,及时为劳动者追回工资。同时劳动保障部门也曾明确规定,“民工进城务工要到合法用人单位工作,要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互相约束。 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条件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等问题。”但这样的法律和规定有几个民工详细知晓?有几个民工在合理运用?民工手中没有维权武器,没有有力证据,只能像羔羊一样任人宰割。一旦双方发生纠纷,民工只能上演跳楼秀,上演暴力私了,上演群体性冲突,而这些都是游离于法律框架以外的“解决方案”,很容易演化成更大的社会治安问题。 因此,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仅靠政府、体制、法律自上而下的“压”是不够的,必须尽快建立健全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维权体系”。只有民工主动运用法律法规进行自我保护,增加维权信心,促进用工单位遵守有关制度,才能更有效地遏制拖欠民工工资纠纷的发生。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