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政治和行政分开不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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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7:57 新京报 | |
作者:薛克智 前日《新京报》发表评论员陈永苗的社论《〈公务员法〉要严格遵守法治精神》,我有不同看法。 在我看来,“政治和行政分开”之说的根本错误在于,以强调法治原则为由,把政治 我们已经看到,西方发达国家人事行政发展的新的趋向表现在多个方面,例如确立以人为本的人事行政理念,人事行政专业化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可资借鉴的。目前,建立和完善《公务员法》,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有利于提高国家行政的效率与质量。而公务员的职权是法律规定的,公务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和程序框架下行使权力,法律则是“高度技术性的、程序性的”(陈永苗先生语),但仅强调法律“技术性”、“程序性”的一面还不够,还应当看到,法律也具有强烈的政治性,是社会主体利益博弈的产物。 在我看来,在现代社会,政治与法律是融为一体的。从根本上说,政府的行政要服从国家的政治意志,为国家特定的政治目标服务。当然,随着冷战的结束,时代特征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日益突显,并成为检验特定政治目标正确性、合法性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标杆。但这绝没有淹没政治的强大功效和显要地位。即使经济有较高自由度的一些西方国家,也不能摆脱政治因素对经济的干预和影响,如国际商品交换中,美国即常用“贸易最惠国待遇”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我以为,政府在多重的目标选择面前,特别在复杂的局势面前,必须要以国家的政治目标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国家不能简单搬用西方权力架构下的人事管理理念,绝对不可淡化政治色彩,更不可使这种“淡化”体制化。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