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时评:阳光应普照“天涯沦落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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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17:09 新浪观察 |
作者:马赛克 正当社会各界对首都将划定乞丐“禁讨区”争论不休之际,青海少年韩兴国日前在去沈阳市救助站的路上被零下15度的寒流冻死。在此之前的12月9日也曾有某40岁左右的男子在沈阳车站被冻死。仅就记者在沈阳市的有限地采访范围得知,很多流浪的乞讨者两三天没讨得一口饭是常事。对此,沈阳市救助站为这些无家可归的流浪人准备了御寒的衣物在街头免费发送,但因流浪乞讨者太多,这些御寒衣物也只能是杯水车薪。(12月12日《华商晨报》) 乞讨的流浪人员像韩兴国这样无奈而冻死、病死、饿死的悲惨事件已经不少了。见闻过此情此状的人,谁心里不慽慽焉?对此,政府和社会也以各自的责任与良知进行力所能及地帮助。就流浪乞讨者来说,他们中的绝大部分都是迫于某种无奈才离乡背井、流落天涯讨生活的;进入城市后,他们总是以降低自己尊严尴尬谋求一份维持生命的食物,而没有通过其他非法的手段(比如偷盗、抢劫)谋取不义之财。所以说,他们是这个社会最弱势的群体,最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伸出援救之手的群体。但由于这个群体的阵容愈来愈大,使城市及其城市救助机构已经难以承载,于是一些城市为出于市容市貌考虑,不得不纷纷划出“禁讨区”;财力设施有限的救助机构,也只能面对急需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叹惋。沦落者们的命运就如目前仍然蜷缩在沈阳街头受冻受饿的63岁的常金凤老太太所说:“其实我就是在等死”。 城市流浪乞讨现象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题,政府为此担忧,社会各界也无不为此担忧。那么,笔者就以为:政府目前应该考虑的重点不应该是如何堵住流浪乞讨人群的进入城市,也不应该将着眼点投放在建立多少救助机构上,而是应考虑如何有效减少和消除这样地“绝对贫困”人员的贫困。从这个群体的人员结构状况看,流浪乞讨者们基本上都是来自贫困的边远农村,当他们在本土已经缺乏生存的基本条件之后,便不得不流浪至城市以行乞为生。那么,我们对于这样的特殊人群,政府就应该考虑对他们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他们在本土就能够吃得起饭,穿得起衣,还原其人模人样地生活,从而让他们在衣食无忧地甘愿“留守”在自己的家园里。目前,既然政府已经对城市吃不起饭的贫困人口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那么,作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为何又不能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呢?从情理上将,同样属于国家公民,只要他们不是恶意地好吃懒做之流,即便属农民,也应享受国家同等的生存权利。从缓解城市救助压力和避免无辜生命非正常死亡这个角度考虑,更应对这个群体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总之,救助处于生死边缘的弱势群体,依靠社会同情是不现实的,依靠救助机构的临时行为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愿韩兴国们的今天的命运能呼唤出一个阳光普照“沦落人”的温暖机制。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