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刑事检控专员就梁锦松买车案决定免予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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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15:41 人民网 | |
人民网香港12月15日电 在全面考虑过证据、法律和两名著名私人执业大律师的意见后,香港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资深大律师就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在2003年度财政预算案增加首次登记税前买车一事,决定不向他作出检控。 江乐士今天会见传媒时表示,未有作出检控是因为整体证据未能证明梁锦松在2003年1月购买一架汽车时故意及蓄意避税。 江乐士表示,两位来自香港和英国的私人执业大律师——祈理士资深大律师和韦尔森御用大律师的结论认为,在检视整体证据后,不能确立检控梁锦松“在公职中行为不当”的罪行,在本案中达致合理的定罪机会根本并不存在。祈理士和威尔逊两位大律师虽然认为梁锦松应向行政会议申报买车一事,但这不是一次足以被检控的严重不当行为,因为证据显示他的错误至多只是想避免本身尴尬而已。江乐士说,衡量所有的证据后,不能证明本案有刑事成分可以达到提出检控所要求的标准。 江乐士表示,其决定已经得到律政司司长梁爱诗的接纳。(林志文)来源:人民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