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权力若无节制权利将无处栖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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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5:49 新京报 | |
作者:彭春文 据《新京报》12月15日报道,上个月26日,寇亚娟一辆出租用的捷达轿车被盗,随即向西安市警方报了案。车辆于第二天被兴平市警方追回,但寇直到半月后的本月12日才将车开回。原因是,根据陕西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第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对被盗抢车辆的破案奖励,按被盗抢车辆追回后的实际价值或变卖收入价给予适当比例的奖励,省 细读起来,这像传奇故事。寇是幸运的,被盗的车辆次日便有了消息。寇又是不幸的,自己的车停在公安局里却两次前往也开不出来。最后寇还是幸运的,她向省公安厅督察大队投诉,经其协调终将车开回。然而这事还没完呢。请注意,省公安厅督察大队是“协调”,而不是“处理”此事。两地公安对保险公司的奖励费的分配还没解决呢,保不准寇亚娟还有麻烦。谁敢保证奖励费不会摊派到她的头上?另外,寇的车是用来出租的,半个多月每天200元的损失谁来赔?最终寇还是回到了不幸的起点。 寇亚娟的遭遇让我颇费思量,是因为我有明白的地方也有不明白的地方,而且两者是如此矛盾。我明白的,第一是被盗的物件无论在哪里发现,物的主人都可以取回,这在民法学说上叫做物权的追及效力;第二是公安机关有责任追回公民被盗的物品,并且让公民无偿取回,除非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暂时扣押。我不明白的是,车的主人明明是寇,缘何两次三番取不回。公安机关竟然为了自己之私利而置寇的权利于不顾。 思量的结果是幡然醒悟。公安机关凭什么不放车?凭借的是像寇亚娟这样的公民们给它的权力。凭借的是像寇亚娟这样的个人没有抵抗和还手之力。在强大的国家权力面前,公民私人的权利是如此的脆弱、渺小、彷徨和无助。不需要什么理由,无节制的权力所到之处,私人权利便无栖身之地。不需要学术上的论证,寇亚娟的经历就足以说明。 西方人早就认识到,国家远比个人强大,它掌握的资源和可采取的手段都是个人无法抗衡的,就是说两者之间先天存在着极大的不平等。所以要对私人权利实行优先保护,而对国家权力则严格加以限定。中国自古以来就流行泛国家主义,国家权力对社会生活的干预无孔不入,几乎不存在私权生长的空间。历代统治者都视民间之诉求、百姓之纠纷为“细事”而不屑一顾。 即使现在,私权也时常被行政权力漠视。所以,公民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永远都是值得强调的话题,这需要行政机关执法理念的变革,需要立法思维的变革。理念的变革是社会演进的号角,这样的变革将是对中国法治进程的巨大推动,我们期待着这样的变革,因为我们谁都不想让寇亚娟的经历发生在自己身上。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