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新闻网:论私人保镖现象的存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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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4:23 千龙新闻网 | |
作者:康劲 12月23日的新华网、大洋网都分别从不同角度报道了广州的私人保镖现象。报道中说,在广州聘请保镖者多是文艺界名人、企业家和各行各业的成功人士,其中尤以外资、独资和三资企业的老板居多。据悉广州的私人保镖不少于5000人。 对此,我们首先要承认,私人保镖的出现应该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反映。在人们探讨私人保镖的存废之时,不要总与社会治安状况联系到一起,不是总认为社会治安好,私人保镖就会消失,也不要认为私人保镖的存在就反映了社会治安问题的恶化。 有关私人财产保护的法律精神已经进入了我们的修宪程序,既然私人保护自己财产免受侵害的各种措施,将会得到法律的认可,那么,私人用于保卫个人生命安全的所有方式,只要不触犯现行的法律,也就有理由得到承认和尊重。但目前,在国家工商总局的企业登记内容和劳动部门的职业划分里,还没有涉及到私人保镖的范畴,这不能不说是我们行政管理上的遗憾。 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个职业多样化和多元化的社会,只要社会有需要、客户有要求,从业者有利益、有钱赚,那么,存在就有合理性——当然,前提是不能违法,不能扰乱社会治安。目前所表现出的私人保镖缺少法律身份的问题,确实很值得政府部门反思。政府部门没有给私人保镖一个合理的身份确认,虽然表面上是管理方式上的疏漏,但实质上还是一种观念的滞后。政府希望在保护公民安全上,扮演一个全职、全责、全能的角色,但事实上,这很不现实,承认私人保镖的存在也意味着政府要勇于坦诚自己在能力上的有限性;同时,政府也要善于和私人保镖这样的民间力量进行友好合作。老实讲,我们的政府在现阶段,还确实需要尽快弥补、建立和各种民间力量进行合作的工作机制。 在承认私人保镖存在的合理性的同时,也要求我们要加强对私人保镖的宏观管理。要防止私人保镖以勇乱法,干扰了社会的正常程序。对于雇佣私人保镖充当“打手”“黑保安”的现象,对于已经事实形成了私人武装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个别富人,因为他们已经近似于黑社会组织,对此必须依法铲除,绝不能手软。 在私人保镖行业,建立一种职业准入制度,推行上岗证制度;制定行业规范,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律培训,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