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政府永远都是“不倒翁”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3:51 市场报 | |
作者:刘海明 12月19日《华商报》报道称,陕西省府谷县政府长期拖欠榆林市第二路桥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达4年之久。12日该公司找到主管副县长杨志贤要债,杨表示没钱。当施工方表示只好起诉时,杨竟蛮横地说:“起诉你的,那是你的事嘛,到头来有屁用,谁还能把县政府的门关了!” 年终清欠的力度加大,多少给许多债主增添了几分讨债的勇气。不曾想,施工方的人到了府谷县,先是在交通局和财政局碰了一鼻子灰,更没想到县政府作为欠债方,从堂堂的副县长嘴里蹦出句“起诉有屁用”回敬讨债人,而且更“经典”的话还在后头:“谁还能把县政府的门关了!”要说也是,既然债主没能力把县政府的门关了,告状又顶个屁用?这位杨副县长早看到了最终的结局,所以才敢这么嘴硬,满撑着让你随便告去。 一味责怪这位副县长的霸道已然没有什么新意。相反,倒是从他嘴里透露出一个重要的现象:政府当被告,永远都是“不倒翁”,法院的判决也奈何不了政府,即便政府名义上可以败诉,但败诉是一回事,能否真正被强制执行又是另外一回事。这就是隐形的“刑不上政府”。只要我们的司法实践中默认“刑不上政府”这样一条规则,那么,由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就甭指望彻底根除。没有被封门的危险,何必怕债主起诉?这位杨副县长的“谁还能把县政府的门关了”,其实涉及到政府作为法人该不该和普通的单位、公民一样,受到法律的约束甚至强制执行的敏感问题。按照时下一些官员的思维逻辑看,政府毫无疑问是享有司法制裁“豁免权”重点“保护”单位。换言之,纵使政府有一百个不对,或者欠下天大的窟窿债,谁也动不得政府一根毫毛。我以为,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豁免特权”思想,才使得个别政府官员为打造自己的政绩大肆举债,借债时根本不考虑如何偿还债务的事,反正他们不信因为政府欠点债就能把政府的门给关了。这样的免责思维,必然造成赖债事实。像府谷县搞“政绩工程”欠下亿元的债务,就是典型的写照。 所以,我相信这个杨副县长的话,即便法院判决府谷县政府败诉,依照目前的情况,法院也不可能把这家县政府的门给关掉。然而,这并不等于助长府谷县政府的威风,也不意味着扫施工单位的兴,认为后者真的无路可走。如果借鉴保险业中的理赔惯例,这个难题不难迎刃而解。保险行业的做法是,当投保人受损失过大,一家地方保险公司的财力无法完成理赔时,上级保险公司可以从其他同类保险公司调集资金过来,因为保险公司是垂直关系。同样道理,各级政府之间也是垂直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如果低一级的政府负债无力偿还,理所应当由其上级政府负责偿还。只有政府间具有这样一种连带责任,才能确保政府信誉的得以保持。假如政府可以赖债不还,失去的不仅是政府信誉,更是司法不公。司法不公所造成的后果,不用我多嘴,大家也明白是怎么回事。 如果上级政府承担连带责任,那么,下级政府再负债搞“政绩工程”时,其“老板”就得先掂量一下自己是否赔得起由此形成的债务。否则,就别打肿脸充胖子。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