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全国人大代表涉嫌贿选受贿被终止代表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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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17:2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七日电 (记者齐彬)原湖南省计生委主任陈满生、原四川省内江市市长鄢良钟分别因为贿选和受贿,其全国人大代表资格二十七日被终止。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今天下午闭幕,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上述消息。陈满生、鄢良钟因此成为首批被除名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据了解,陈满生在湖南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违反规定,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请客、送礼,组织和动员本机关及本系统的官员,为自己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拉选票,造成了很坏的政治影响;鄢良钟则利用职务之便,为四川省内江市一经理谋利并接受其十二万多元人民币贿赂。 另外,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还确认何锦龙(福建)、刘和平(江西)两人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有效。何锦龙现为福建漳州市代市长;刘和平现为江西上饶市代市长。 据了解,自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代表共逝世七名,现实有代表两千九百七十七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