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纳米民主”的贿选困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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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9日15:55 南方周末 | |
作者:王怡 所谓民主不是单指亿万人作为一个共同体,在整体是民主的,亿万人中的每一个较小的政治共同体(如1000万人、100万人或几千人)内部,也应该是民主的。所以民主一定是一个复合的概念,从小群体到大群体环环相扣。农村的村落是最小单位的、自然形成的政治共同体。从这个角度看,村民自治和村委会选举是一种民主的“纳米技术”或者叫做“纳米民主 村民自治和社区自治的选举改革,目的都是要摆脱村委会和居委会作为政府“基层”或派出机构的角色束缚,而成为多中心治理框架中的一个个自主性支点。一旦离开这样的目标,单纯的选举能够发挥的功能就将是非常有限的。 但近年来村民自治实践的惟一重心和社会关注都过分浓缩在村委会选举上。村委会近乎无限的财权和事权在选举改革中不但不可能缩小,反而因为直接民意基础这一崭新的合法性根据,还使村委会主任原本脆弱的权力基础有所膨胀。这一特征越是在较大的共同体选举中越是有所体现。如笔者调研的四川遂宁市的步云乡,那里进行了全国第一次乡长直选试验。乡政府对于乡村资源的获取能力和乡长在乡官员中的特殊地位都随着直选而上升,而不是得到抑制。 这样的局面下,贿选的泛滥就成为纳米化的民主蕴含的一个内在困境。前不久在山西某地的村委会选举中,竟出现了候选人王某以230万巨款贿选村民而当选的丑闻。民主的多数原则原本就是要“讨好”大多数人,而民主之所以天然具有一种反腐败的价值,就因为大多数人是不可能被收买的。但现在却出现了大多数人都被收买的局面。 所以,选举的困境在于仅有选举是不够的,民主倘若缺乏宪政的配合,就无法担保选出来的人应当拥有什么样的权力。王某人之所以敢花掉230万,就因为他先有一个保险系数非常高的判断,即选举本身决不能限制他将来权力寻租的空间。 从乡、村两级的制度现状看,你不能不承认王某人的这个预期其实是非常准确的。他惟一的失算是没有把新闻的轰动性效应评估进来。所以防止贿选的根本途径就出来了,就是必须诉诸以限制权力、保障自由为根本的宪政转型,来彻底改变候选人的预期。有人曾主张以竞选对付贿选,竞选是应该有的,但绝没有抑制贿选的功能。恰恰相反,王某230万的天价就是在拍卖式的激烈竞争中催生出的。 要防止贿选的泛滥,就必须在乡、村两级的自治之上发展选举。目前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却是与村民自治的概念背道而驰的,因为在集体产权下,村委会首先是一个财产权主体而不是公共事务的服务者,甚至是惟一的公共产权主体。而承包部分土地的村民们却不是一个独立的财产权主体。于是当他们选举村委会主任时,严格说不是作为公民在推选公共事务的领导人,而是作为雇工在选举他们的董事长。 因此,不确认农民对于土地的分散的物权,就绝没有真正的村民自治可言,也无力在制度上使村委会成为一个“有限”的公共机构。自治和有限的目标不能落实,在集权产权的寻租利润面前,贿选就将是“纳米民主”除不干净的梦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