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乞丐持牌乞讨,如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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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8日13:19 南方都市报 | |
继北京、苏州着手在限制性区域实施“禁乞令”后,深圳等几大城市也相继推出了类似的草案。一石激起千重浪,关于“禁乞令”的讨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得轰轰烈烈,种种言论表明简单的“禁乞令”并不可取,但是如果不设立相关措施来解决“假乞丐”带来的问题也不可行。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学习西方的一些国家——乞丐持牌乞讨。 反对“禁乞令”的人都认为禁止乞讨首先是违反了我国的《宪法》,侵犯了一个公 如果我们对乞丐实行持牌乞讨制度,结果会如何呢?首先,利用乞讨之名进行违法诈骗犯罪活动将会大大减少,社会公众对乞讨者的爱心同情心将会上升,类似苏州政府发出“市民请勿直接将财物馈赠乞丐”的呼声将会“绝迹”。其次,持牌乞讨既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权利,又能避免集体福利的减少。对持牌的乞丐“约法三章”:抱住人家的腿不给钱不放、嫌人家给的钱少就“恶言、行为报复”等等现象不能出现,既保证了乞丐们的乞讨权,也没有损害其他公民的利益。再次,持牌乞讨有助于我们的政府对乞讨人群的统计和监控,乞丐无疑是我们社会的弱势群体,需要更多的关爱与支持,实行持牌乞讨后,政府可以有目标的送去更多的帮助,比如不定时体检、寒冬雪中送炭……持牌乞讨有利于政府“不错过救助一个真正的乞丐,不盲目地施舍馈赠一个假乞丐”。 实行持牌乞讨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首要的是要求政府为“持牌”这一重要工作支付大笔的成本,乞丐之所以是乞丐就因为家徒四壁一无所有,所以统计乞丐、发放牌照的成本都应该由我们的政府来承担。另外,在办理乞丐持牌乞讨工作的时候,会不会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鉴别真假乞丐”这个环节做手脚钻空子,出现“寻租”行为,也值得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个国家民主、文明、进步就体现在不损害每一个公民的自由和正当权利,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整个社会福利的提高。那么,我们的工作就从实施乞丐持牌乞讨开始,如何?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