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安全环保”如何酿就“岁末悲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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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15:3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作者:朱胜国 新年之际,尽管不愿意,但我们还是听到了一则坏消息:新年的前两天,辽宁铁岭一场特大烟花爆炸案酿就了“岁末悲剧”。据中新社报道,在该市昌图县双庙子镇,一家鞭炮工厂的爆炸夺去了30多位工人的生命,占地300多平方米的厂区内全是炸落的水泥块、砖块,随处可以看见被炸碎的人的肢体,目击者称“惨不忍睹”。 可就是这家鞭炮企业,却叫做“安全环保彩光声响责任有限公司”。之所以打出“安全环保”的牌子,据说是因为该厂的法人代表是一名停薪留职的高校副教授,所谓的“安全环保型”鞭炮还申请了国家专利。 “安全环保型”鞭炮一下子炸死炸伤这么多人,可谓一个绝妙的讽刺。据报道,正因为“安全环保”的幌子,工人们才会为每天10块钱的工钱前去应聘。一位被炸伤的女工说,“厂里招工时,我们也担心有危险,但厂里的负责人都说,这种鞭炮环保、安全、没有炸药,我们才来的。没想到刚开工第3天就爆炸了”。 造烟花爆竹不用炸药,恕我孤陋寡闻,以前真还没有听说过。但就是这位有本事的副教授,居然还让其获得了“安全环保”的专利。我们懂得,科学的东西来不得半点含糊,既为专利产品,就应该具有领先的科技含量,由权威专家来鉴定。并且,一项专利的评定,从申请到鉴定再到发证,要经过严格的程序。既然如此,我们有理由追问:如此“安全环保型”鞭炮是如何取得专利证书的?这份瞒天过海的专利证书背后有没有“猫腻”?为什么这种虚假的专利要等到事故突发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后才被发现?当有人大肆宣传“不用炸药造烟花爆竹”的时候,为什么就没有人警觉?当地有关职能部门在管理上的缺位,难辞其咎。 对于烟花爆炸案之类的突发事故,一些地方往往习惯于事后查处和“深刻吸取教训,避免悲剧重演”的提醒,却少有预防上的过硬对策。不仅厂方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置工人生命安全于不顾,相关的管理部门也常常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上缺少深入细致的作风。铁岭烟花炸出了虚假的“专利”,那么,还有多少违反政策法规的东西需要以鲜血和生命做代价来“引爆”呢?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