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闻所未闻的“退还垃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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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15:1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作者:马赛克 据1月1日《广州日报》报道,广东从化市日前发生一件怪事:该市环卫所竟指示环卫工人从各地垃圾桶里收集满满四五车垃圾,直接倾倒在某居民小区的出入通道上。一时间,该小区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而该环卫所负责人的理由竟是:“该小区拖欠了9个月共5400元卫生费,所以只好将该小区倒出的垃圾还给他们。” 环卫部门是专门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的服务机构,仅仅因为欠费问题便采取“退还垃圾”的极端方式予以报复,这是很难让人理解的。我们说,一个居民小区拖欠卫生费,可能有个别业主的自觉性问题,也可能有物业管理方面的原因。但是,个别业主不交费,环卫所就将搜集的几大车垃圾“返还”给小区,这不仅会给该小区居民的生活造成极大不便,对他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而且,对大部分本来遵章守纪的业主也构成了权益侵害。 退一步说,即使由于个别业主没有按时交纳规定费用,也不该采取如此“以牙还牙”的做法,这断然不是政府服务部门应有的正确态度。可以说,这种拿不到钱就采取极端方式予以报复的做法,性质是恶劣的,是百姓所不能容忍的。如此做法,足以反映出目前有的服务机构的服务意识之淡漠、在处理某些问题时的无能,同时,也很可能会对一方政府形象造成一定损害。 笔者以为,“退还垃圾”恶劣事件的发生,主要原因还在于相关管理部门工作的失策和失职。如果我们的政府及其管理部门能以大局为重,服务为先,措施得力,管理到位,我想,通情达理的百姓是不会赖账的。相反,如果不在管理上下功夫,而施以蛮横手段,效果恐怕只会适得其反。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