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没有所谓的“钉子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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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14:59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张天蔚 台湾才女陈文茜曾经说,自从她到了上海,领略过日新月异的“浦东速度”之后,就有艳羡不已之意:显然,上海那种说拆哪儿就拆哪儿,说谁迁谁就迁的风暴式征地、拆迁,让陈文茜印象深刻。按她的说法,这事若是在台湾,从“立法院”吵架到街头示威,有无数细小问题可以吵到天翻地覆,而有这功夫,上海这边的楼都盖完了。所以她说,对于中国 把强行拆迁、野蛮拆迁、暴力拆迁的出现,都归因于商人的贪婪是不全面的;把政府假借公共利益之名,帮助开发商进行强行拆迁,归结为政府“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也是不全面的。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普遍存在的现代化饥渴综合症的作用下,开发商与政府之间形成了一种奇特的共生关系,开发商要挣大钱,政府要迈大步,虽然目标并不相同,但其实现目标的手段却汇聚到了同样的高楼大厦上。所以,即使排除所有腐败等私利因素,政府与开发商也会结成牢固的同盟,政府出面介入商业拆迁,甚至直接帮助开发商进行强行拆迁,不是如有些人说的那样是所谓“没有摆正位置”,而恰恰是很“正”地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尽到了自己的职责。 现代化的童话中还有一个重要的角色不能不提及,那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其实广大人民群众对自己所在城市的现代化是有着强烈期待的,“旧貌换新颜”的美好前景,通常总能让大部分百姓激动不已。所以就一般情况而言,百姓对阻挠现代化进程的个别人是不屑甚至痛恨的,所以所谓“钉子户”不但在拆迁工作人员中被视作“坏种”,即使是一般人心里,这称谓也充满贬义。陈文茜的“发现”和感慨,在相当程度上能代表百姓的态度:对那些因“一己私利”而对现代化建设构成阻力的“钉子户”,该拔就得拔掉。 但是,那些事件中具体的个人呢?他们的利益和权利在哪里呢?在没有必要的民主制度保障公民,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权利时,现代化进程、人民意志、政府决策,就都可能成了践踏个人权利的曲折口实。 所以若说硬道理,保障公民权利和利益,应该是最硬的道理,其他的都可以再议。如果为了保障公民权利而使“现代化进程”受到一定影响,那也只好认了。换句通俗点的话说,其实在拆迁一事上,只有谈判还没谈成的拆迁户,没有所谓“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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