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西站“揽客仔”为何屡屡得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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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17:00 人民网 | |
作者:马龙生 据1月4日《北京晚报》报道,7个民工在北京西站,因为找不着进站口,被4名“揽客仔”请上了三楼休息室。谎称进站由他们统一安排,到时将有专人负责带乘客进站,进站之前先到楼上休息,他们可以提供水、食品和床、沙发等物。上楼之后,在一个柜台前,“工作人员”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让这7位民工交钱,7位民工稀里糊涂地掏了350元。 为给民工兑现辛苦一年的工资,媒体呼吁,政府焦心,好不容易快过年了,民工踏上返家之路。可是谁能料到,竟然在车站开办的休息室,被人强抢一般刮掉了一层皮。350元,这7位民工要流多少汗才能挣下呀!寻求社会公正,保护民工利益,社会各界的努力,在这里被轻而易举地打了折扣。 前几年,笔者曾到北京西站为单位办理托运,在办理窗口遇到一名身穿铁路制服的小伙子,称他们是西站办的“三产”,专门承接代办托运业务。经过了解,我觉得其服务价格比在车站托运窗口办理也高不了多少,而且还能上门接货,代为包装,事前签订协议,也就答应了。可办完结账时,我才发现,他们不仅是与西站毫无关系的私人公司,而且杂七杂八的费用也增加了不少,尽管拒付了一部分,但仍然高出原来的约定。托运时间不等人,事到临头挨一刀也只能认了。现在回想起来,我那次受骗,不管怎么说那托运站还是在车站周边的小胡同里,充其量与北京西站也只是“寄生关系”。而《北京晚报》报道的利用“骗、蒙、吓、打”来揽客“强行消费”行为,却是实实在在发生在北京西站站内的营业性休息厅里。发生这样侵犯人身权利、影响极为恶劣的事件,我以为车站管理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报道称,车站休息室的“拉客仔”,用以上招数拉客,每人每天的提成收入达数百元,休息室每天的进账达3万元左右。他们赚钱凭什么这么容易?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拉客仔”的“骗、蒙、吓、打”,都是以车站“工作人员”的身份,以“管理”兼“服务”的名义来进行的。 谁为“拉客仔”们有意无意提供了欺骗的条件?北京西站的休息室,到底是谁在经营?如果是西站自己,显然应该为经营中涉嫌勒索、败坏首都形象的客观效果负责;如果是承包或租赁,车站也应该承担管理责任,起码也是对那些不规矩的“拉客仔”打击不力。 笔者以为,通过这件事,车站、机场这样的“公共窗口”应该共同反思这样一个问题:你们的任何举措都是公共行为,工作人员的在岗服务都具有公共性质,而这样的“公共服务”也可以被人利用,成为人家敛财的“无形资产”。如果对此不加以警惕,到头来不仅自己的形象受损,而且还要败坏整个城市或国家的形象。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