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奉命违法”就该被宽容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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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14:48 中国经济时报 | |
作者:吴兆民 这里所说的“奉命违法”,不是指奉平头百姓之命,也不是指奉黑社会老大之命,而是专指奉高官之命残害无辜。比如河南省卢氏县的司法人员奉“杜二蛋”之命,将举报“杜二蛋”的张冲波投入监狱;比如沈阳市的司法人员奉慕绥新之命,将举报慕绥新、马向东的老干部周伟送进劳改队和精神病院;比如河北省的执纪执法部门奉程维高之命,侦破郭光 奇怪的是,奉平头百姓之命违法,发令的便是教唆犯,在劫难逃;奉黑老大之命杀人越货,主子更是难逃法网。倒是那些追随高官巨宦的,主子落网之后,居然多数还能纡青拖紫,是局长的继续当局长,是院长的继续当院长。倘若在主子落网过程中有机会踢上两脚,没准儿还能成为反腐的功臣,到处介绍办案经验呢! 作为执纪执法人员,明知主子的指令违法却甘心助纣为虐,难道他们就不该被追究责任吗?回答始终理直气壮:他们是被迫执行上司的命令,一个小局长、小院长,能抗过权倾一方的“一把手”吗?然而,事实上除了从命,可选择的权利仍很多。让我们看一看德国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 德国统一后的1994年,原东德马格德堡州的公安部长穆勒被判刑两年3个月。他的罪名是:核发了2500件电话窃听许可证,他的部门拆看了3500封以上的信件,他从邮件中截取了35万马克的现金。法官说,他们知道,穆勒的行为在东德是普遍的做法,35万马克也没有入穆勒的私囊。可是,法官又说,穆勒是学法律出身,他应该知道,即使在东德,宪法对个人隐私和财产也是有明文保障的,所以上级给他的命令是违法的,明知违法他就该抗命。抗命的结果可能是解职或是更严重的后果,可是你穆勒平常的收入比寻常人高出许多,解职了也坏不到那里去。 显然,德国人主张衣税食租者必须保持清白气节,并坚持以法律严惩那些失节者。他们深深懂得,正是因为有了连长普瑞布可(1944年罗马大屠杀的执行者)那类盲目追随者,才有了希特勒;为了国家、民族的前途,对这些人决不能宽容。1996年隐居阿根廷的普瑞布可被捉拿归案,但当意大利法庭以52年的时间已超过了追诉期,宣布无罪释放普瑞布可时,德国法务部却发出通缉令,要求引渡普瑞布可回德国受审。这种除恶务尽的精神令人起敬起畏,毕竟二战失败的教训对他们来说太惨痛了。 在当今的中国,穆勒、普瑞布可一类人物正是腐败分子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没有他们,便没有杜二蛋、慕绥新、程维高等人的猖獗一时;没有他们,便没有张冲波、周伟、郭光允等人的长期含冤蒙垢;没有他们,便没有群众对举报腐败分子的畏首畏尾。不铲除他们,一旦张二蛋、李绥新、赵维高之类的腐败分子大权在握,他们还会成为新腐败分子的看家狗;不铲除他们,还会产生巨大的心理暗示,消磨人民群众与腐败分子做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不铲除他们,还将阻碍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难以遏止的上访洪峰难道与他们无关吗?事实上“奉命违法”也是违法,不管发令者披着怎样尊贵的外衣。所以铲除他们,也符合“有法必依、违法必纠、执法必严”的法治精神。 当然,铲除并不等于不问情节轻重一律与腐败分子连坐,但“严肃处理”是必须的。坚持这样做,秉节不挠的人才有可能多起来,为虎作伥的人才有可能少下去,群众检举揭发腐败分子的胆子才有可能大起来。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