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保护“EPSON”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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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11:25 晶报 | |
作者:刘显东 据报道,深圳警方最近成功查处一个涉嫌假冒“EPSON”、“Canon”注册商标的犯罪团伙(相关报道见6日《深圳特区报》A3版)。 李鸿忠代市长特为此作出批示: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是营造我市高层次投资环境的重 一个能够保护好知识产权的地方自然是一个法治健全的地方,因为外商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地方管理部门来说,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动机,打击意味着本地相关仿冒产业的萎缩,甚至要损害经济总量以及就业机会。也因为这个原因,一些地方出于地方保护主义观念,对本地的侵犯外地外商知识产权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 这样做虽然在短期内维护了地方利益,但这是不合法的,WTO时代的开启,外商外企有了更多维权的尚方宝剑,更重要的是,这种依靠权力羽翼庇护的地方经济会成为永远长不大的侏儒,成为永远见不得阳光的黑夜工厂,不可能形成自己的品牌以及同外地的比较竞争优势。 深圳要建设国际化城市,当然要有公平、透明的公共管理,要有城市自身的巨大竞争力,特别是要培育本地化的知识产业优势,这一优势只能来源于本地的知识经济的创新能力,在这样的宏大发展理想之下,岂能容忍那些假冒的侵权企业商家的存在! 我们这个城市的经济正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转型,知识产权的市场份额也将日益递增,可以预期,将来也会发生深圳知识产权在其他地方被侵犯的事情。所以,保护“EPSON”、“Canon”的知识产权,其实是在保护我们自己的知识产权,是在为其他地方做出表率。 从报道看,这次打击是在李鸿忠代市长作出批示后出拳的,其实,相关部门在以后的执法中似乎还可以更主动一些,商家自行调查、取证再举报的行为毕竟不该是他们分内的事情,他们一方面要经营,还要分散精力去打假,这就成为外商的一种非经济性成本支出,构成投资环境的负面效应。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