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落马官员为何能“东山再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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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19:37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李民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绝不能手软。”但是,就在我们不断把反腐败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向深入的同时,一些落马官员、甚至逍遥法外的腐败分子却又重新出任。据《辽望东方》报道,2003年以来,一些落马官员“咸鱼翻生”或“东山再起”。南京市公用 执政党的根基是人心所向,落马官员重新任用引起社会大哗,人们颇多非议。历史地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在战争年代形成的对于犯错误干部的一贯政策。那么在改革开放的和平建设时期,这一政策还应该适用吗?重新任用落马官员,仅仅是为了体现党的这一政策吗?这和权力所带来的利益有没有关系?且不说这些因失职、违反党纪国法被免职、处分的干部是否真的幡然悔改,就是真的改过了,难道他就是在当今人才济济的中国出任那个职位的最优人选? 重新任用落马官员,是否因为这些人已经进入权力圈子就可以得到这样优先、厚重的垂青和待遇?这样做,是否与我们近年来多次提出的要改变“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少数人”的选人方式,解决困扰我们党多年的“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弊端的改革意向相悖呢?这样做,顺应干部制度改革的方向吗? 落马官员在社会和群众心中究竟有无足够的信誉度和公信力,使他们能够不耗费更多的时间就有足够的底气和能力凝聚起人心谋发展?这样做,难道不影响党和政府在人们心中的形象,能有利于赢得人心,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吗? 改革是利益的调整和权力的再分配,涉及到千家万户,所有地区、部门、单位及其每一个成员。当改革触及到一些人、部门、单位的利益时,他们不是顺应历史潮流,做到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服从人民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而是竭力保住能获取利益的权力。由于对改革的重要部位即对掌管着各种资源的领导者的配置权的改革还远未到位,致使一些人和部门自诩为党的化身,打着民主化的旗号,行为个人、为部门争权争利之实。这样,人民群众的参与权利得不到真正落实,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也难以奏效,损害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威信。 要杜绝落马官员“东山再起”的官场不正常现象,首先要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理顺权力的授受关系,从程序、机制、体制、制度上探索理顺并保证党的权力来自人民,权力属于人民,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保证权为民所用,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不以权谋私。为此,一要以扩大人民民主,推进党内民主为切入点,让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产生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切实到位:扩大选人视野,规范选人方式和途径,选出人民信任的优秀干部;保障干部队伍精干、高效、廉洁,使选出的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不敢腐败、腐败不成,在职在位只能一心一意为民造福。二要努力探索形成正确行使用人权力的有效机制,使用人权力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并逐步与法律接轨。三要选拔优秀人才做干部人事工作,规范选拔渠道、方式、方法,定期进行资格测试与认定,保障选人用人的人素质优秀。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