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表达决心何须自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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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19:15 晶报 | |
作者:子墨 近日,一青年男子剃着阴阳头,身着女裙在深圳福田区闹市“示众”,引来路人纷纷围观。其自称是因为工作没完成目标,为了诚信,也为了让公司和父母看到自己的决心而以此对自己进行惩罚(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4版)。 怎么说呢,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如此自我惩罚,也算得上是一项前创举。我们先不讨论公共场所此类举止的尺度问题,也不计较这种做法到底是做秀还是可嘉勇气的表现,我们由此想关注并思考的是,我们表达决心时真的需要一个什么特别的仪式吗? 哲人说,人生在世,一是经历,二是表达。诸如报纸上常见的,某人向心仪的女孩求爱时,寒冬腊月在其宿舍门前长跪不起,甚或爬上高高的塔吊等等,与前者的自我体罚称得上是异曲同工;这当然并不是这个价值多元时代的特产,在此之前,咬破指头写血书之类是更为常见的表达决心的方式。 联想起数年前文坛上关于忏悔的论争。一种观点是,忏悔是个人的,是发生在自己的精神密室的事情,应该真正源乎自己的内心,无须进入公共的视野。同理,我们表达个人的决心时,也无须举行任何形式化与表面化的仪式,它是内心里一刹那的坚定,任何轰轰烈烈的仪式都透着一股虚弱甚而虚假。这一点其实还大有可言说之处———显然,这是形式主义的另一件外衣。 前面那位男子的街头“示众”,不知是否算得上是这个时代里的所谓个性张扬?这是一个宽容的时代,每个人都有与他人不一样的表达方式的权利,对这样的“示众”我们当然无须多加置喙,但是,剥开这样的外衣进行反思,却是我们可以且应该做的,一个成熟的多元社会,需要这样的反思的声音。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