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府部门“内部会议”首次对外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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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15:42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频道记者俞丽虹、季明2月6日报道:6个国家的驻沪使领馆官员和10多家在沪外资企业的外方代表日前出现在上海市工商局年度工作会议的听众席上,成为首批参加上海政府部门“内部会议”的外国人,与他们一起出席会议的还有百余名来自当地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代表。 作为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年度工作会议,以往只有市、区各级工商局的领导干
这次会议主要介绍了上海工商部门在企业管理方面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的改革方向。韩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领事、商务官金荣三说,这几年在上海的韩国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这些企业的经营活动,如办理营业执照、与其他企业发生经济纠纷等,都需要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打交道。“参加这个会议能够直接了解到这方面的信息,包括工商部门以前是怎么做的、今后政策会有哪些变化等,这也是我最感兴趣的内容。” 易趣网络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的德籍执行总裁赛尔贝克则更关心会议上透露的另一条信息,过去在政府管理下的上海市消费者协会,正在准备改制为包括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力量在内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于我们这种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企业来说,这个信息非常重要。” 上海市工商局局长方惠萍表示,虽然这次出席会议的社会各界代表还不能直接参与讨论或者发言,但会后,他们可以通过政府网站及信函、电话等多种途径,对会议报告中的内容提出意见或获取其他信息。工商部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把工作会议“对内开”变为“对外开”,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企业与社会,他们将把这种会议形式坚持下去,并增加代表互动的内容。 复旦大学行政学专家刘建军博士分析说,准许包括外国人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出席原属于“内部”的会议,反映了我国行政部门的长足进步。邀请那些与会议内容直接相关的各界人士听会,不仅有利于帮助他们了解政策,也有利于他们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监督。 向社会开放政府部门的工作会议,其实只是上海市政府实行政务信息公开的一种方式。上海市政府日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明确,要通过政府公报、报纸、杂志、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和广播、电视、公共查阅室、政府信息公告栏等载体和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这份政府文件还首次确立了“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未依照规定公开信息的政府官员将被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相关专题:各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