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12:23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2004年2月15日在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常务委员会2003年的主要工作和2004年的工作设想,请予审查。2003年的主要工作 200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在中共云南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的中心工作,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按照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保障和促进全省的改革发展稳定,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抓学习培训,强化调查研究,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去年人大换届后,省人大代表中新当选代表占70.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新进成员占61.9%,各州市县人大新进成员所占的比例更大。为尽快转换角色,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常委会首先抓学习培训,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强化对人大制度理论、宪法、法律及经济、科技、人大工作基本知识的学习。先后举办了两期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人大代表培训班,对412名州(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委主要领导和部分全国及省人大代表进行了较系统的培训。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召开了人大法制工作会议、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和人大教科文卫工作会议,对口培训基层人大领导和人大机关干部共500余人。举办了三期法制讲座,请国内知名专家和学者来昆授课。选派了20名在我省选举产生的少数民族全国人大代表赴深圳、澳门学习。此外,根据统一规划和2003年工作要点,全省各州(市)、县也先后对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21000余人进行了培训。通过以上学习培训,促进了新到人大工作的同志尽快转换角色,勤奋履职,使继任的同志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整个人大系统的干部队伍素质有了提高。 常委会分别召开了代表工作座谈会、立法工作座谈会和监督工作座谈会,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有关专家学者、“一府两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就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等问题充分听取意见。为进一步搞好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召开了机关内部厅级部门的11个座谈会和处级干部座谈会。同时,常委会领导和各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领导带头,深入全省16个地、州、市和部分县进行调研;各委员会还在分工联系的常委会领导带领下,主动走访“一府两院”的对口联系单位、参加政府部门各类有关会议和活动,及时了解情况,把握工作重点。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有关意见和措施,积极探索新时期新阶段搞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为常委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二、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在提高质量上狠下功夫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常委会及时制定了2003年度立法计划。在反复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后五年立法规划。一年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6件,修订2件;批准修订昆明市法规6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2件;对3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一审。 去年的立法工作,除了保持适度的立法数量,主要是狠抓立法质量的提高。为此,常委会召开了立法工作座谈会,就提高立法质量听取人大代表、各委员会领导、专家学者的意见,提出了《关于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意见》,下发执行。去年,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常委会着重抓了以下环节:一是对人大内部的立法程序、各委员会的立法工作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进一步协调有关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在立法过程中的关系。二是针对法规草案主要由政府提出的实际,继续坚持各委员会提前介入法规草案稿的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常委会领导带头组织立法调研,取得修改草案的主动权。对一些重大法规案,组成起草领导小组,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和政府的分管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负责协调各方。三是从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开始,法规草案修改稿提前一个星期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以便大家提前思考准备,简报也相应全面如实地反映审议意见,不再采用综合反映审议意见的办法。四是加大专家学者参与立法、重大法规草案公开登报征求意见的力度,进一步扩大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的规模。五是采用一些新的信息手段,让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形象具体地了解有关法规草案的背景情况。比如《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由于涉及全省各族人民的切身利益和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常委会在法规草案一审后决定公开登报征求意见,共收到社会上90多份意见和建议,《云南老年报》还组织老同志就“身后事如何办”进行讨论,法制委又分别组织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和部分人大代表征求意见,从而使该条例的规定更切合实际。再比如曲靖独木水库保护条例,一审时对制定该条例的必要性争议较大,主任会议决定由常委会领导带队作进一步深入调研。经过调研,确认制定该条例不仅必要而且急迫,为使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客观地了解这一情况,特意制作了光盘,在常委会会议上播放,使大家统一了认识,二审时顺利通过了该条例。 常委会去年通过的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专利保护条例、动物防疫条例和无线电管理条例,以及修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公民信访条例,都经过了认真的论证和审议,质量有明显提高。法规公布实施后,社会反映普遍较好。 一年来,常委会还按照国家立法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的布置,先后两次召开机关有关方面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座谈会,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提出了有关宪法修改的建议,报省委研究。二是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发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草案)》等法律草案和法律性决定草案进行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 监督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监督工作是常委会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人大监督的最终目的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支持和促进。去年,常委会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在法律监督方面,每次执法检查都提前一个月发出通知,在听取政府有关部门专题汇报的基础上,执法检查组深入基层,深入工矿企业,深入乡镇村组,直接与群众面谈,倾听群众的心声,并采用问卷调查、发布公告、设立投诉电话和信箱等方式,让公民了解执法检查的内容,提高社会参与度,为依法治省营造舆论环境。常委会先后对中小企业促进法、防洪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9件法律及我省相关地方性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既充分肯定成绩,也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比如,对道路交通和化学危险品管理上存在的事故隐患,昭通市在人口与计划生育上存在的问题,昆明市个别乡镇在农民土地承包中存在的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我省在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及相关法规发展非公经济中存在的问题等等,都提出了明确的意见。此外,每次执法检查都形成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将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转政府,并加大了督办力度。政府高度重视人大意见,认真办理并如期反馈。 在工作监督方面,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1至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2年省本级财政决算、2003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1至7月全省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防治非典、建设现代新昆明、“四五”普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等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听取了政府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两次专题汇报,加大对全省宏观经济运行的监督力度。对社会反映较大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常委会通过及时反馈、及时沟通、及时交换意见、转办信访函件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尽快让政府及相关部门掌握情况,抓紧整改,避免问题积压。去年,常委会对非典防治、重点建设、环境保护、市场整顿、监狱及司法工作进行了视察,进一步推动了全省工作部署的落实。 常委会还继续开展云南环保世纪行活动,协助全国人大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组到云南进行检查。各委员会也以听取政府部门执法情况汇报、参与政府执法检查等方式,主动加强监督。针对执法过程中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积极慎重地抓住典型错处、错判案件,依法开展监督,推进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去年的监督工作,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意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日常监督与专题监督、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关系,为今后进一步履职奠定了新的基础。 四、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要求。常委会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去年“两会”结束后就按照省委的要求,认真开展调研,并向省委作了汇报。省委转发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即省委云发〔2003〕8号文件)。这个文件的出台,推动了各级人大常委会有组织有领导地依法做好人大代表工作,促进了各级人大代表活动的法律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围绕宣传和贯彻落实省委云发〔2003〕8号文件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新华社全文转载了这个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络动态》在全文转载的同时,还刊登了我省的贯彻落实情况,省内外10多家新闻媒体也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常委会认真组织机关各部门深入学习,研究具体实施措施,向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和地区人大工委发出通知,提出了贯彻落实的指导性意见,并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督促落实,促进全省上下形成一个重视加强代表工作的氛围。目前,代表工作在以下几个方面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从省到县(区)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联系本级人大代表的制度已普遍建立,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以约见、电话、信函、邀请视察、座谈等形式,注意听取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省、州(市)已按文件要求落实了代表活动经费,各县(市、区)也明确承诺将把代表活动经费列入2004年财政预算。三是代表个人持证视察和各级政府及时向代表通报重大事项等方面的规定,已在昆明、玉溪、曲靖、红河等地实施,进展情况良好,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四是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和研究的9件议案,已经常委会审议,并向本次会议提交了审议结果报告。各位代表在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712件,承办单位已全部办结并作了答复。五是进一步加强了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除组织部分代表对重点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视察外,还委托各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省人大代表的会前视察,积极支持承办单位和部门实施“先协商、后答复”等制度,提高了办理质量。六是主任会议决定在本次会议期间召开在基层工作的省人大代表座谈会,更广泛地听取意见。 五、其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党管干部的原则有机结合起来,去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7人次,其中任命201人次,免职36人次。 ——总结全省县级换届选举工作,对丽江撤地设市工作给予指导。前年底和去年初全省128个县市区相继换届,丽江地区也于去年上半年撤地设市。通过深入基层,加强具体指导,确保了县级换届选举和丽江撤地设市任务的顺利完成。 ——加强工作联系和对外交流。常委会领导带队,赴北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委员会汇报工作,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指示,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的会前视察活动,承担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在云南视察的服务工作,配合全国人大视察组对我省禁毒工作进行了视察。承办了全国人大系统信息安全研讨会、全国人大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国际研讨会、西部省(区、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研讨会,进一步加强了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有针对性地派出人员分赴有关省(区、市)就立法、监督等问题进行学习考察。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有关会议和继续邀请部分市县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帮助下一级人大常委会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密切了与州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一年来,共接待了越南、泰国、加拿大、英国等8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11批议会代表团和友好人士。先后派出人员赴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等国家进行了学习考察,参加了中国人大代表团对西欧三国的访问。通过对外交往,宣传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云南,学习借鉴有益经验。 ——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常委会以办好《云南人大》月刊和《云南人大》网站为重点,加强与中央和省内外新闻单位的联系,组织年度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的评选和表彰,先后编辑出版了《不负人民的重托》、《与时俱进的五年》和《云南省九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大事记》等有关人大工作的书籍,为《中国人民代表大会2002年卷》、《云南年鉴》和《2002年的云南》撰写了有关人大工作情况的稿件。召开了云南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对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地方人大工作进行探讨。 此外,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了“讲团结、干实事、谋发展”思想教育活动。完成了机关机构改革工作。通过进一步理顺机构设置,规范工作职责,完善机关内部的各项制度,处级岗位竞争上岗,抓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凝聚力,形成团结向上的氛围,促进了省人大机关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为省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保障。 各位代表,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回顾一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坚持省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大工作,这是做好新阶段地方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二是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保障和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这是做好地方人大工作要牢牢把握的关键。 三是必须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这是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基础。 四是必须抓好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干部队伍的学习培训、作风建设和调查研究工作,这是新形势下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是在历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基础上取得的成果,是中共云南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和“一府两院”及老同志们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各单位、各级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不足,主要是:立法项目调研论证不够,与政府在立法工作的协调上还有差距,年度立法计划完成得不太好;对监督工作的跟踪问效还不能一以贯之,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还有待改进,监督实效有待提高;机关的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将在新的一年里,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2004年的主要工作设想 2004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期的重要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云南省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七届五次全委会的工作部署,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继续探索新形势下搞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云南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为年内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作好各项准备。 一、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要坚持突出重点,注重质量,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抓好年度立法计划的制定和落实。要在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职工权益保护、规范劳动合同、供用电、促进外来投资、食品卫生、全民健身、林木种苗管理、保护地质遗迹、历史文化名城管理等方面适时制定地方性法规。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抓紧清理地方性法规,该废止的立即废止,该修订的尽快修订。要加强立法调研,完善立法工作制度,进一步理顺立法工作关系,调动各方面参与立法的积极性。 二、继续搞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要深化对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加强预算监督,加大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查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龙头企业、社会保障、农村税费改革、退耕还林、人口与计划生育等专题工作报告。对政府重要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审议、检查或视察,增强监督实效。 进一步改进执法检查方式,本着少而精的原则,有重点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农业法、职业教育法和我省相关条例,以及滇池保护条例、洱海保护条例等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继续开展云南环保世纪行活动,继续组织调查和检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继续搞好个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做好有关人事任免工作,建立法律知识考试题库,坚持和完善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制观念。 三、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指导好乡级人大换届选举和思茅、临沧撤地设市工作 继续深入贯彻省委云发〔2003〕8号文件精神,适时召开一次全省人大代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确定重点,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促进代表依法履职。要加强对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督办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我省1500多个乡、镇、民族乡将于2004年底至2005年初相继换届,思茅、临沧地区也将撤地设市。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加强指导,确保乡级人大换届选举和思茅、临沧撤地设市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要巩固“讲团结、干实事、谋发展”思想教育活动和机关机构改革的成果,强调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开展调查研究,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与兄弟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和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主动征求州(市)、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推进全省人大工作协调发展。继续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分批轮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进一步提高整体素质。 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和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25周年,组织好相关宣传纪念活动。进一步提高《云南人大》月刊的办刊质量,搞好《云南人大》网站建设,办好《人大要情通报》和《人大工作信息》,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积极开展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研究,重视理论研究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的任务繁重而艰巨。让我们更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云南省委的领导下,励精图治,奋发进取,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牛绍尧(云南日报) 相关专题:2004年各地两会召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