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位代表联名提出遏制职务犯罪要“打”更要“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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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14:52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记者报道 “遏制职务犯罪,光靠事后查处不行,现在亟待加强的是事前预防。”昨天下午,在审议市检察院报告的过程中,“建立一套惩治和预防并举的反腐体制”成为多位市人大代表的发言主题,还有42位代表联名提出法规案,建议本市为预防职务犯罪立法。 在许海峰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中透露,去年本市检察院重点查办了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
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检察院也意识到职务犯 罪预防的重要性。他们不仅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开展“个案预防”,还在金融、工商、税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系统预防”。 在吴守伦代表领衔提出的为“预防职务犯罪”立法的法规案中说,目前全国人大还没有制定专门的预防职务犯罪法,虽然有《宪法》、有关法律以及党中央一系列反腐败的方针政策,为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了依据,但过于原则和笼统,贯彻实施难度较大。惩治腐败、遏制职务犯罪,不能只是满足于“亡羊补牢”,必须从源头抓起,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通过预防犯罪工作,达到从根本上实现减少犯罪的目的。 相关专题:2004北京“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