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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到法院现场办公检察长到法院调不出案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4:15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彭冰)法律专家、司法领域人士云集的政协社科界委员,今天在讨论“两高”报告时,用自己身边发生的事,对目前司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应理顺法院管理体制、加强检察院监督职能。

  四川省高院副院长陈智伦委员谈到司法不公的问题时认为,除了法官自身的问题外,还与法院系统的管理体制有关。他举例说:某县有一企业向银行贷款6000多万元,后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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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债,企业搞假破产。该县县委书记、县长到法院现场办公,要求法院允许企业破产;法院院长很为难,同意了。但银行不干,向中央举报,最后中央派调查组来查办,书记、县长、法院院长全都被撤职。陈智伦委员说:“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灵魂,但老实说,中国的法官比较难做,仅靠法院这一家,还很难做到司法公正,必须有一个整体的社会环境。”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宗泽委员就此案例说:“面对这种情况,这个法院院长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辞职或调任其他岗位;一条是等着被撤职。因为地方法院的人权、财权都掌握在地方党委和政府手中。法院系统的管理体制不理顺,法官的任免与法院的财务不是垂直管理,怎能保证法官审判不受地方干预?”

  “司法公正是社会稳定的一个减压阀,司法如果不公,老百姓就没活路了。”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徐玉麟委员针对这一问题表示,保持司法公正的关键在于独立审判,法院的审判工作不能受到外界干扰。

  在谈到检察院的工作时,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文华委员说起去年他亲自办理的一件案子:到法院去要卷宗,法院不给;通过同级检察院调卷宗,也不给;通过上一级检察院去调卷宗,还是不给。“对法院,我们还有个‘抗诉’手段,但对公安,我们的手段弱很多,大多是提个‘检察建议’,有时候真没办法。”陈文华坦言,法律监督确实是检察院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需要加强。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律史研究员夏家骏委员说,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确实应进一步加强。比如,抗诉是检察院监督职能的重要表现,但抗诉成功的案件有多少?没成功的是什么原因?对此,应好好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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