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寿良委员:建立民工欠薪追讨长效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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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14:2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目前,一些用工单位存在任意侵害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 欠薪问题除了给民工个人、家庭带来经济损害外,也将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如何解决欠薪问题,确实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政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一个长效机制。
1.由政府职能部门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加强监控,建立由劳动、工商、司法、工会等部门联手的防控体系。 2.对欠薪问题多发的行业,比如建筑、餐饮等行业,采取跟踪督促的办法,未雨绸缪,加大监控的密度。对一些企业实行先交纳保证金,在落实好工人工资后返还的办法。或者实行主管部门代发工资的办法,由主管部门先期向用工单位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然后代为发放。 3.严格加强企业资格认证审核,防止虚假办证,杜绝不具备资质的企业进入市场。特别是建筑行业,应加强监管,杜绝层层转包的现象。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