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代表”入宪体现人民根本利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05:3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李国勋代表认为: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 这次修宪,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科学地处理了宪法的稳定性和与时俱进的关系,吸收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观点和宝贵经验,使宪法本身更加完善。在宪法中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地位,归根结底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赵爱明代表认为:符合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适应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要求,代表了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此次修改宪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把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变成整个国家的意志,使得我们在各项工作中都能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而能够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在宪法中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地位,符合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 潘庆林委员认为:顺应时代发展要求 紧跟时代前进步伐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是代表人民利益,因此,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能够更好地坚持“以人为本”。这次修宪,无论是规定依法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还是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事事关民生,件件合民意。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也是宪法修正案草案最显著的特点。修宪本身就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同时,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也顺应了时代发展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要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建设先进文化,这是核心竞争力,它必将使我国的建设事业处于世界发展潮流的前沿,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 李刚代表认为: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 修宪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次修宪既体现了对宪法稳定性的充分尊重,更体现了宪法的与时俱进性。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国家指导思想,加大了对合法的私有财产保护力度,更加明确地表明要“保障人权”,这不仅适应了改革开放的发展形势和时代发展的需要,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意愿,而且充分体现了现行宪法与时俱进、继往开来的时代特征。 《人民日报》 (2004年03月14日 第一版)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