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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为讨50元工资遭群殴 7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5:52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 (记者 袁晓岚)就在年前无锡锡山建筑公司10多名讨薪民工遭狂砍的血案发生后不久,时隔两月,居然同样在无锡再次发生讨薪民工遭群殴的恶性案件。昨日,一群没钱吃饭的民工在前去向老板讨要50元生活费时竟遭到群殴。7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1人重伤。截至记者发稿时,该伤者仍处于昏迷状态。

  数民工为讨50元工资遭到群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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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当记者赶至伤者入住的无锡第五人民医院时,一位姓陈的民工用很微弱的声音告诉记者,他是滨海人,是上月15日到无锡体育馆二期工地干活的,老板是安徽人,每月付给他们300元,但要分三次发,每10天发100元,头一个月拖了两天才发100元,可这次却只发了50元。昨日中午,许多民工都没钱吃饭了,实在没办法才想到找老板讨回应得的50元。当时和他一起去的还有另外几位民工,进了老板办公室后没见到老板,只有老板的小舅子许某在。因为许某是该工地的负责人,他们便向其讨要50元伙食费,可没想到许某态度强硬地说:“你们给我出去,再不出去就不客气了。”工人说什么也不肯走,突然,和许某同住一屋的十几个人中有人喊道:“开打!”十几个人就拿着铁棍、钢筋一轰而上,围着他们几人一阵狂打。乱棍之下为了求生,他们只能一边呼救一边往外逃,那些人也一直追到屋外,这时一些好心的工人赶来劝阻,在劝架的过程中还有其他的民工也受了伤。直到大约10分钟后有人拨打了110,当110民警以及公司领导赶到后,才制止了这场恶性事件。

  伤势最重者颅内病情可能恶化

  据伤者张连荣的父亲讲,他今年已53岁了,和儿子都在这位姓冯的老板手底下干活,他是前不久从堰桥一工地调过来的。他儿子是前去讨钱的民工之一,当时他看到儿子被一群人追打出门后,便立即赶上去想保护儿子,在护着儿子的同时他也被狠狠地打了几棍。他指着右手臂告诉记者:“这里已经肿得很高了,抬手都没力气,要不是为了照顾儿子根本打不起精神。”除此之外,他头部两侧也不同程度遭到了棍击,为此他在回忆殴打情景的时候显得有些吃力:“本来年纪就大了,这样一顿打我还真有些糊涂了。”据张老伯讲,受伤的7个人除了他1人还勉强能支撑外,其余6人都已经住进了五院。他儿子头部有一8厘米左右的口,左腿也被打破一个洞,幸运的是神志还算清醒。

  据张老伯讲,伤势最重的钱勇是盐城人,今年24岁。钱勇其实是去劝架的,谁知那些人竟毫不留情地对他一阵毒打,当场就昏迷不醒,现在在进行一级护理。随后,记者在住院部三病区脑外科见到了满脸是血的钱勇。陪在床边的是钱勇的侄子,面对记者情绪激动的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唯一能展示他内心痛苦和愤怒的只有眼角的泪水。记者在医师办公室找到了钱勇的主治医生耿医生,据耿医生讲,钱勇的伤势很严重,目前颅脑CT显示颅内血肿,右趾骨完全骨折,右掌骨也同样骨折。鉴于受伤时间极短,不排除颅内病情恶化的可能,现仍需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动态复查颅脑CT,不排除手术失败的可能。

  用工单位工资形式违反劳动法

  记者正欲离开时,恰巧碰到了赶来病房的冯老板,当他得知记者身份后,反复向记者强调此事他们内部会处理好的。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他极不情愿地道出了“实情”:他所在的单位是泰兴四建,该公司发给工人工资是有时间段的,每月分三次,每次发给工人100元。以前都是准时发的,这次因为新进的民工多,所以打算等这些人干满了10天一起发。事发时,他并不在工地上。他向记者表示,目前他已支付了1万多元的医疗费,以后的医疗费他也会全部付清,待伤者出院后,再和家属协商营养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记者离开时,这位冯老板又强调此事他们内部会处理的,希望记者帮帮忙不要曝光。

  随后,记者采访了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张新琦支队长。他谈道,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每月工资应按月发放,而且工资金额不得低于无锡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540元。而该施工单位所付工资不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而且还未按月按时发放,严重违反了《劳动法》。为此,张队长提醒民工朋友,当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新闻链接声音

  当前要抓紧解决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国务院决定,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清欠要从政府投资的工程做起,同时督促各类企业加快清欠。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的企业和经营者,要坚决依法查处。

  要建立健全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拖欠。———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

  “将为民工职业培训立法。”——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副主任金烈

  “尽快成立农民工就业管理和服务机构。”———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一级作家彭学明

  “建议进一步修改《建筑法》。”———全国政协委员陆仁达

  《江南时报》 (2004年03月16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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